保障房大數據
2014年開工17344套
2014年,省政府下達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指標15000套。全年各區(市)實際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60個、房源17344套,占目標任務的116%,2014年任務目標圓滿完成。其中,已開工公共租賃住房房源12082套,占開工房源總量的70%。
完成年度竣工任務168%
根據省、市政府要求,2014年全市應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當年全市共在24個項目中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3432套,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68%。其中,基本建成公共租賃住房房源3438套。
配租配售9443套
2014年我市計劃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當年實際公開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房源9443套,其中,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含原廉租住房)986套;配售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8457套,超額完成任務目標。
三年建籌3.5萬套
2014年,我市出臺《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4-2016年)》。按照總體目標要求,規劃期內,保障性住房建籌總量不低于35000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占比不低于85%。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共建籌30000套,建筑面積約18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建設3000套,建筑面積約19.5萬平方米;限價商品住房建設2000套,建筑面積約17萬平方米。
四房并軌 公租為主
——訪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陸杰榮

去年7月31日,我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陸杰榮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參與者。他說,《意見》發布實施旨在貫徹落實國家和山東省的關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合理調整青島市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實物保障和租金補貼相結合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自8月1日起,我市將以前保障性住房分類申請,調整為統一申請,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不再區分申請房源類型,統一按照保障性住房進行申請登記,并核發統一的保障性住房準予登記通知書。為確保平穩過渡,此規定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則,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
讓陸杰榮頗為自豪的是,青島保障房政策已走在全國的前列,“青島不僅局限于國家關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的‘固定科目’,還根據我們的實際情況,實施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四房并軌’的創新舉措。 ”
“下一步,公租房的管理將是我們工作的重點。 ”陸杰榮表示,市區公租房屬于政府持有。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租金的收取。 “因為政府房產不能出租出借或轉租轉借,如何監管我們制定了詳細措施。 ”他表示,各區住房保障機構和房產經營單位將定期進行入戶巡查,杜絕上述違規情況的發生。此外,他們還對網絡發布的房產信息進行實時動態監控,一旦發現有違規出租行為,將立即通過區住房保障機構和房產經營單位進行核實,如果已經發生這種行為將直接予以清退房源;如果登記信息還未發生違規出租的,則要進行嚴重警告,如再發現則要嚴肅處理。對公租房使用情況的監管,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
陸杰榮透露,目前,國家住建部已經展開了為保障房立法的前期工作,山東省住房保障條例也開始征求意見,青島相關調研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新聞內存 讓低收入家庭住得起公租房


2014年8月4日青島市國土資源房管局會同市物價局、財政局聯合出臺的《關于推進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
該《實施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場租金標準并考慮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則確定。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根據低收入戶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實行四檔差別化租金標準: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市區低保和低保邊緣標準(含)的家庭(人均月收入810元),租金標準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邊緣標準低于上年度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含)的(人均月收入1380元),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30%確定;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市區最低工資標準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的(人均月收入1761元),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50%確定;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人均月收入2936元),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市場租金標準的70%確定。
“通過建立差別化租金標準,不同收入階層的家庭都能合理的負擔租金水平,在這一基礎上,我們還設計了救助制度,這一創新也是全國獨一份。 ”陸杰榮解釋,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間,因特殊情況造成支付房租特別困難的(實際負擔租金超過家庭收入的35%以上或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大病醫療救助群體),可提報人社部門認定的大病醫療救助證明等相關材料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機構申請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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