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選擇多層和高層的購房者來說,一樓并不是理想的選擇。于是,不少開發商便打出“一樓贈送私家花園”的噱頭吸引置業者,但這樣贈送的花園,往往會給以后的購房糾紛埋下伏筆。近日,正打算買房的王先生反映,位于即墨的中航·龍山上苑項目售樓人員口頭承諾買房可以送花園,但贈送面積不能寫入購房合同。于是,他在心動之余又有些猶豫,一時間不確定房子該不該買。
在此,專業人士提醒,贈送花園應在補充協議中有明確清晰的規定,最好配有平面圖及詳細約定。

業主: 這樣的“贈送”不放心
市民王先生在看完即墨龍山上苑項目后向置業顧問表示:“年輕人一般都喜歡住高一點,但是老人不一樣,一樓不僅上下樓方便,而且還有贈送花園,的確令人心動。”
據置業顧問介紹,根據位置以及房屋面積,龍山上苑的“贈送”花園面積從30平方米到140平方米不等,但是贈送的花園沒有產權,也沒有任何明確協議,置業顧問給購房者的唯一口頭承諾是交付的時候,開發商會把“花園”用綠植修葺起來,業主可“放心”入住。
其實,這樣的口頭承諾很難讓業主放心。王先生說:“將來自己沒有任何書面協議能夠證明‘花園’歸自己使用,一旦遇到花園變為公共綠地,或者花園面積縮水等,連維權依據都不具備。”
開發商: “花園”不會寫進合同
針對“贈送”花園是否寫進合同等問題,筆者撥通了中航龍山上苑售樓電話,一名女性置業顧問稱,項目一樓確實贈送花園,但是具體面積不確定,而且贈送內容也不會寫入購房合同中。當問及是否有其他書面協議時,對方稱自己也是剛剛調任到該項目,具體情況還需向其他同事落實。一經落實后,將會給筆者反饋。
然而,截至發稿時,筆者并未得到中航龍山上苑項目售樓處人員的任何回復。
律師: 約定應在合同中體現
一位長期從事房產方面的專業律師告訴筆者,開發商“贈送”的花園一般是贈送的綠地使用權,而且這種“花園”大多數情況下是公共綠地,屬于全體業主共同使用,一旦房子交付后贈送的綠地歸物業管理,享有贈送綠地的業主若想對花園進行改造或利用,則需要經過小區全體業主的同意,除非個別綠地是在樓上陽臺投影范圍之內。
在此也提醒購房者,一旦遇到開發商售房時存有“贈送花園”等承諾,就應該將贈送內容明確寫入合同中,以免入住后遇到不必要的糾紛。
“私家花園”遭強拆
從法律上來看,普通的售樓廣告和置業顧問的口頭承諾如果不構成要約,開發商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任何細節都在合同上或者補充協議里應該有明確清晰的規定,比如贈送的綠地最好配有平面圖及詳細約定。
其實,開發商贈送花園的類似糾紛在其他項目是有先例的,例如李先生在買房時開發商口頭承諾一樓將贈送逾50平方米的私家花園,但該承諾并沒有寫進合同文本里。然而,當小區物管重新設計小區道路,道路正好穿過李先生家的花園,物管表示花園是公共面積,李先生只是暫時使用,必須讓位于物管處的新規劃。于是,隨即強拆了李先生的“私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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