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近日對愛立信提出起訴,指控后者的LTE無線技術專利不是行業手機標準的基本專利,而且它還針對這些專利收取了使用費。蘋果稱,它并未侵犯這些權利,自己也不擁有這些專利權。
愛立信14日則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申訴,回應蘋果公司的舉動。愛立信要求法院對愛立信向蘋果公司提出的全球專利授權費作出判決。
在給《第一財經日報》的郵件中,愛立信首席知識產權官Kasim Alfalahi表示:“我們的目標是要與蘋果公司達成一個互惠互利的解決方案。他們是我們多年的重要合作伙伴,我們希望延續這種伙伴關系。借助技術的全球共享,移動行業取得了今日的成就,而市場新晉者也可以快速打造成功的企業。過去三十年,我們不懈努力,取得技術領域的長足進展。我們認為,從那些在這些發展中受益的公司獲得公平的補償是合情合理的。”
事實上,在過去兩年的談判中,蘋果和愛立信一直無法就愛立信的專利授權費達成協議。愛立信的技術支持了蘋果公司的移動設備與世界的連接,并為其許多應用程序提供支持。愛立信此舉,旨在獲得一個有關愛立信全球專利授權費的報價是否符合愛立信FRAND承諾的獨立評估。
這項協議是在蘋果發布iPhone之后雙方在2008年簽訂的。 目前,愛立信與蘋果公司之間的移動技術全球許可協議已然過期,但蘋果拒絕根據FRAND條款獲得新的許可。愛立信2014年第四季度的知識產權收入將包括蘋果根據先前協議支付的費用。
蘋果表示,愛立信針對這些LTE技術專利收取了使用費,它將版稅按比例計入了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整機價格。蘋果在加州聯邦法庭提出的訴訟中指出,使用費應該以包含這些技術的處理器芯片的價值為基準來計算。
蘋果認為,如果法庭判愛立信的專利為有效專利并且蘋果侵犯了這些專利權的話,它希望由法庭來確定一個合理的使用費率。
蘋果發言人克里斯汀休格特(Kristin Huguet)稱:“我們一直愿意支付合理的價格來保證我們的產品中所用的標準專利的所有者的權益。不幸地是,我們始終不能就專利使用費問題與愛立信達成共識,因此作為最后的手段,我們請法庭來幫我們作出決斷。”
作為回應,愛立信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申訴,要求法院判定其向蘋果公司提供的愛立信標準核心專利組合符合“公平、合理及無歧視(FRAND)”原則。
此前,愛立信也針對中興和小米等中國公司展開專利費用上的追繳。
愛立信中國區內部人士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這樣表達公司的觀點:企業真要把競爭力弄好,最好就是在最惡劣的情況下把我的自身鍛煉出來,這才是最重要以后在任何的場景下面我都可以跟別人競爭。
“即使是現在是你劃定的規則,但是能找到方式在你的規則的情況下把你做得更強然后逐步去制定你的規則,這實際上才是真正的一個所謂的這種強者的現象。所以像小米的案子,我覺得只是一個他根本沒有遵守或者無視我們現行游戲規則的現象。”上述愛立信人士稱。
愛立信擁有業界最強大的知識產權組合之一,在全球各地擁有超過3.5萬個獲批專利。迄今為止,愛立信已與大多數主要行業伙伴簽訂了100多個專利授權協議。
(編輯:余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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