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巖休息的時候喜歡抱著自己的大毛絨玩具,這是她為數不多的“朋友”之一攝/記者柴程

周巖通過努力學習繪畫,鍛煉自己的手部功能攝/記者柴程

周巖在病房中看英語攝/法制晚報記者郭謙

為避免脖頸處疤痕粘連,周巖經常要以仰臥姿勢進行恢復治療攝/法制晚報記者郭謙
法制晚報訊 (麗案調查工作室記者侯懿蕓)“少女毀容案”的被告人陶某被判刑至今已有兩年,這起案件卻并未因此畫上句號。《法制晚報》記者獲悉,這起案件的民事賠償部分將于2月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開庭。
這一天,周巖和她的母親李聰已足足等了三年。“之所以一直沒有開庭,是因為一直在等待鑒定結果。”周巖說,她3年多來進行了5次鑒定。“每次鑒定的時間都很長,卻因雙方意見不一致而使民事開庭一拖再拖。”
《法制晚報》記者還了解到,周巖將訴訟請求的賠償金額由116.8萬余元變更為367.6萬余元。法院這次民事開庭因考慮涉及個人隱私問題,同意了被告不公開審理的申請。
現狀 三年多番鑒定致開庭推遲
2015年1月7日,大風。
在北京一家醫院的三樓病房,玻璃被風吹得呼呼作響,空氣沉悶。下午2點30分,周巖和母親李聰剛剛吃過午飯。
幾天前,李聰在電話里激動地對《法制晚報》的記者說:“周巖的案子月中開庭,終于對孩子有個交代了。”1月7日當天,她們則看起來有些焦慮。“今天我給法院的庭長打電話,他說對方又不同意鑒定結果,月中可能無法開庭。”李聰說,接完電話后她整張臉都在發麻,拿著電話的手怎么也抻不直。
這已經不是三年多來第一次發生的情況了。
“三次傷殘鑒定的結果基本一致,根據鑒定,周巖的傷情為兩個5級、一個8級、兩個9級。”
周巖全身燒傷的面積超過30%,整個臀部幾乎沒有一塊好的皮膚。李聰和周巖商量,最后還是放棄了那部分的鑒定。
據記者了解,周巖的五次傷殘鑒定中,除前兩次是刑事案件的鑒定,后面三次鑒定均是為了民事訴訟所走的法律程序。之所以遲遲無法開庭,主要是由于雙方在司法鑒定結果上難以取得一致意見。
“周巖的治療不同于一般的治療,每一次鑒定的過程都比較長。”周巖的代理律師李智賢說,第三次鑒定是周巖這邊提出,由北京中衡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結果。但對方以傷殘鑒定系周巖單方申請,故申請重新鑒定。
2012年9月,蜀山區人民法院委托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進行第四次司法鑒定。這次鑒定除了傷殘鑒定,還提出對在北京治療期間制訂的治療方案和產生的費用等進行鑒定。“對方認為我們在治療費中存在過度醫療,又一次申請重新鑒定。”李智賢說。
隨后,蜀山區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中正司法鑒定所進行了第五次鑒定,同時也對治療費以及后續治療和康復所需費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鑒定。
李智賢說,原本第五次鑒定結果去年8月份就已經出來,對方對結果有質疑,又申請答疑,所以一直到12月份答疑完結果才算出來。
“鑒定、等待結果、意見不統一、再鑒定、再等待和我的治療一樣,周而復始。”周巖說。
治療 曾想放棄 為家人咬牙堅持
與一次次的鑒定過程相比,周巖的治療更加煎熬和漫長。
每天早上不到5點,李聰便起床為周巖的康復訓練做準備,泡藥、涂藥、按摩、復健這些活動不斷重復著,直到深夜。晚上躺在床上時,周巖早已筋疲力盡。
即使在沒有埋擴張器的時候,周巖睡覺仍需要在肩膀下面墊三個硬枕頭,讓頭部高高地從枕頭上垂下。這是為了使做過植皮手術的脖頸皮膚盡量分開,不被疤痕粘連在一起。
“那種足以腦充血的姿勢,就是我現在每晚必須保持的睡覺姿勢。”周巖說,夜晚全身疤痕加劇的痛癢以及精神折磨,使她三年來夜夜失眠。即使疲憊睡去,夢里始終無法擺脫夢魘的侵襲。
周巖有時候很想放棄:“放棄,就意味著我可以從此告別痛苦,告別這終生的治療,告別這一身不僅丑陋,更時刻帶給我痛癢和功能障礙的疤痕,告別那些不公平的對待”但看到母親和家人為她三年來的付出,她只能咬牙堅持。
自從周巖入京治療以來,陪同照顧的母親同樣夜夜難眠。長期的勞累和精神刺激讓她積勞成疾。
去年體檢,李聰查出腎上長了囊腫,但為了周巖遲遲沒做手術。她經常不自主地全身麻木,也不敢去醫院檢查。“我真害怕查出了什么病,我就垮了。”李聰含著淚說,為了孩子,她無從選擇。
學畫 乘坐地鐵 被路人眼光看哭
2014年8月15日,周巖第一次走出了醫院。
在一個媒體朋友的介紹下,她答應去位于北京善各莊的一家畫室,與畫室的老師學習畫畫。“其實也不是真的打算學畫,主要是為了鍛煉周巖手部的活動能力。”李聰說。
從周巖住的醫院到14號線的善各莊,周巖必須要先坐公交,再坐地鐵。一個多小時的路程,擁擠的人流,這意味著她要勇敢面對所有路人的眼光。“說實話,當時我還沒有做好準備。”
北京的8月天氣炎熱,周巖卻穿著長衣長褲,還戴著圍巾和長手套。
一上地鐵,李聰擔心周巖全是疤痕的皮膚捂著不透氣,會癢得難受,便勸她把圍巾和手套脫掉。此時,車上一名男子卻直勾勾地盯著周巖看。
“我當時一直往我媽媽身后躲,但我往哪躲,他就往哪看,躲都躲不掉。”周巖受到了驚嚇,低下頭淚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轉。
李聰見狀,橫在女兒面前,學著男子的樣子反過來盯著他,直到看得男子不好意思,低下頭再也不敢看周巖母女。“我當時真的不知道用什么辦法才能保護我的孩子,如果夠高,我還可以把她擋住。當時的我也許很不禮貌,但我只想告訴那名男子他這樣做是不對的。”
隨后,好心人給周巖讓座,可還沒等她坐下,旁邊兩個與她一般大的女孩卻一下子站起來逃開了,“好似我是個怪物,誤入了人類的世界”。
困惑
無法像同齡女孩那樣生活
與室外人們的異樣眼光相比,周巖在畫室的小象牙塔里似乎安全許多。
畫室的老師專門騰出一間小的畫室給周巖使用。由于周巖沒有繪畫功底,加上手部功能局限,她無法像其他同學那樣輕而易舉地進行細微刻畫,但老師總會耐心地一遍遍教她。
周巖說,每次看老師教她畫畫心里都很感動。下課時,同學們的友善、熱心也經常讓她恍惚間有一種錯覺:“我和他們一樣,可以好好地活著。”
但是,每當她正在用心畫畫時,手中的筆常會不聽使喚地掉在地上。有時老師幫她去撿,有時同學會幫忙,周巖嘴上說著“謝謝”,心里卻十分痛苦:“這就像正做著一場美夢,卻被人一盆冰水從頭澆到腳的寒冷。”
畫室里,許多漂亮的女孩子經常會找周巖聊天。有時候,她們涂著亮閃閃的指甲,穿著漂亮的衣服,也會買一些顏色鮮艷的指甲油和手鏈送給周巖。
周巖接過這些東西,總是很不自然地笑笑。“她們都是好心,卻不知道這對周巖來說卻是一種刺激。”李聰說,周巖的指甲再也涂不上指甲油,也無法再佩戴手鏈了。
和周巖一般大的女生,慢慢都到了談戀愛的年齡。課間,經常會有幾對小情侶跑到周巖面前打打鬧鬧。此時的她卻總會有意逃避眼前的畫面,突然拿起畫筆開始畫畫。
“我能看出來,她羨慕畫室里的其他孩子,羨慕他們能夠自由自在地生活。”李聰說,正是有這么多正常孩子的對比,她常常會自卑,甚至壓抑。
好幾次,周巖都忍不住在畫室里哭了起來。渾身的疤痕讓她痛癢難當,握在手中的筆也不聽她指揮,別人所能享受的一切似乎都與她無關。
“我不想這樣,我也想在大家面前一直保持笑容,可我,說到底我也只是個女生。”周巖說,發生事情的時候她剛過16周歲生日,那個周末她本來打算去拍證件照辦身份證。“可我的身份證,上面的照片卻是我終其一生都不想看見的形象。”
看到周巖難過的樣子,李聰心如刀絞:“那時候,網上傳言說周巖和很多男孩子談戀愛,如今我倒希望孩子真的曾經談過一段戀愛”
周巖母親:聯系不上被告家屬
越是不堪的經歷,就越能牽扯起母女倆曾經的痛苦回憶。
周巖始終忘不了2011年9月17日那個傍晚,16歲的她像往常一樣從學校回家過周末,進門、卸包、換鞋。此時,追求她的同學陶某也尾隨她進了房間。
隨著“啊”的一聲慘叫,周巖變成了一個火人,一旁的陶某則手拿打火機,呆呆地站著。慘劇瞬間發生,周巖的人生也就此改寫。
李聰回憶,事發后,陶某家人曾稱會盡力幫助周巖進行治療。在周巖進行第四次鑒定時,陶某的母親曾來北京與他們一起開聽證會,但自始至終雙方都不曾交流。
后來,李聰曾試圖聯系陶某家人,協商民事訴訟的相關問題,但電話未接通。
日前,記者根據李聰提供的電話,再次試圖聯系陶某的母親仍然無法接通。
期待 盼開庭 民事索賠360余萬
目前,周巖的下巴、脖頸處和胸部已經做了皮瓣轉移和植皮手術,但許多疤痕依舊明顯,而且功能受阻。無論抬頭還是左右轉頭,她都無法達到正常人的角度。稍微轉得過度,就會拉扯到耳朵等其他部位。
周巖的主治醫生告訴記者,當初制訂的治療方案是從2012年3月5日起至2016年年底。“但這只是初步的治療方案,出院后仍然需要繼續用藥,這將是一個長期的治療過程。”
盡管現在周巖的治療都是免費性治療,但她每天喝中藥,泡中藥,使用按摩藥膏等至少需要兩三百元的花費。
自從周巖受傷后,李聰就停掉了工廠的工作全職照顧周巖,而周巖父親每月1000多元的工資,是他們一家目前唯一的收入。“如果沒有當初好心人的捐款,我恐怕連藥都吃不上。”
可是,兩年后呢?周巖不敢想,她說她一直沒有放棄,可是如果沒有錢,她后續的治療很可能會被迫中斷。“三年來,我們一直盼望的就是能早點開庭。”
日前,周巖向法院提出《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
與2012年周巖提出的第一份民事起訴狀相比,周巖的傷情鑒定不變,訴訟請求的賠償金額則由1168574.48元變更為3676513.12萬元。
“這是由于周巖長期治療,相應的費用也就跟著有所增加,她治療得越久,費用就會越多。”周巖的代理律師李智賢解釋。
在經過近10天的協商后,這起案件的民事訴訟定于2月4日在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開庭。
該法院工作人員今日向記者證實,對于這次開庭,陶某一方主動向法院遞交了不公開開庭審理的申請,法院經過合議,考慮到案件涉及隱私問題,目前已經同意了不公開開庭的要求。
原本李聰打算帶周巖2月3日趕回合肥開庭,得知不公開開庭的消息后,她退掉火車票,改為1月27日的火車提前回到了合肥。
李聰說,她也會找律師向法院遞交公開開庭的申請,對她們而言,“只有公開才能公正。”
案件回放
2011年9月17日晚 陶某因追求被害人周巖不成,產生報復心理,來到被害人周巖家中,澆汽油后點燃,將周巖面部、頸部多處燒傷。周巖家人聞訊趕來將火撲滅,隨即周巖被送醫院救治
2011年9月26日 包河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陶某。隨后,陶某被羈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
2012年5月10日 合肥少女周巖被毀容案一審宣判,被告人陶某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個月
文/麗案調查工作室記者侯懿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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