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傳官二代打死大學生的帖子在網上熱傳。該帖稱寵物狗咬傷剛畢業大學生,官二代狗主人拒賠打人致死。事實真相究竟如何?長沙警方介紹,確有打人事件。警方督促打人者郭某自首后已將其刑拘。長沙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定依法依規偵辦此案。針對網友的質疑傳官二代打死大學生,警方聲明郭某系長沙市一單位在編工人。傳官二代打死大學生詳情還需等待警方消息。

傳官二代打死大學生內幕 警方:已刑拘依法辦案
網帖反映,受害人謝某,今年24歲,2013年從大學畢業。2015年1月30日下午,謝某在長沙市梅溪湖公園被兩只狗咬傷。警方介入之后,狗主人郭某拒絕支付賠償。警察走后,郭某對謝某拳腳相向。謝某被打倒在地,腦部受傷嚴重,無法動彈,后被送往湘雅附三醫院,2月4日搶救無效死亡。網帖稱“郭某系長沙市公務員,家里人基本都位居官職。”
8日,長沙市公安局對外通報了事件經過:1月30日17時許,長沙市河西觀沙醫院門口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謝某(男,24歲,浙江某市一個體戶)被郭某(男,32歲,長沙市一單位在編工人)所帶犬只咬傷,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糾紛,郭某將謝某打傷后逃走。后謝某送醫救治無效,于2月4日死亡。
關于網帖質疑“事發之后警察以各種理由不抓人”,長沙市公安局表示,案發后,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立即展開案件偵查和嫌疑人抓捕工作,于2月1日敦促郭某投案自首,并于當日將其刑事拘留。謝某死亡后,警方立即組織當事雙方家屬并邀請雙方所在地司法機關進行司法調解,于2月5日中午達成了賠償協議,郭某家屬賠償受害方家屬醫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84萬元。2月6日,警方已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
《信息時報》刊登文章提到傳官二代打死大學生發帖人質疑“事發之后警察以各種理由不抓人”,從長沙警方回應看,這個質疑是沒問題的。一是,1月30日事發后,當天下午警方就該“偵破”,因為已知打人兇手就是郭某。但警方在2天時間內不抓人,卻直到2月1日才勸說郭某自首,目的或許是給其一個減輕處罰的機會。二是,“目前,警方已依法將犯罪嫌疑人郭某刑事拘留”,這是警方8日的回應,但“目前”究竟是哪天,含混不清。因此,老百姓懷疑警方“以各種理由不抓人”完全沒問題。
幾乎可以看到,警方在案發期間“用足法律”,力求最大限度讓郭某獲得較輕懲罰。這應該與其“官二代”身份有關。在此,我想請官方透露郭某父親的身份,這完全符合公民知情權和監督權的需要,因為此案已經與公權力發生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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