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2 月10 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一個部門聯合向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印發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銀發〔2014〕38 號) 。這標志著山東省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正式獲國家批復,青島市圍繞組織體系、市場體系、業務體系、環境體系、監管體系等方面進行先試先行。
一、培育多元化財富管理機構
(一)探索組建專業化財富管理機構
1、培育商業銀行、證券投資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各類機構,打造財富管理行業領軍企業。
2、通過增資、重組等方式,壯大地方法人銀行實力,鼓勵開展專業化財富管理業務創新。
3、依法合規開展跨行業財富管理業務,分散金融風險,優化資源配置。
(二)吸引和聚集各類財富管理機構
1、支持國內外銀行機構依法試點設立基金公司,支持引進和設立私人銀行服務機構。
2、積極引進財富管理總部、第三方理財機構、金融顧問公司、私募基金機構等機構。
3、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財富管理機構體系建設,探索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
(三)構建財富管理高端中介服務體系和行業自律組織體系
1、積極培育和引進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投資咨詢、資金和保險經紀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
2、大力發展信用評級業,積極培育民族品牌信用評級機構。
3、支持成立全國性和地區性財富管理社會組織,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等作用。
二、大力發展多功能財富管理市場
(一)培育財富管理專業市場
1、有效提高財富管理類產品透明度,加強信息披露。
2、研究探索理財產品專業交易機制,提高理財產品流動性。
3、依法合規組建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促進社會財富與中小企業股權投融資對接。
4、依法合規探索設立貴金屬交易市場。
5、促進財富管理與高端消費品市場互動發展。
6、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前提下,培育高端消費品和收藏品交易市場。
(二)提升專業化財富管理服務水平
1、積極引導私人財富通過股市、債券市場等渠道進入實體經濟,提高居民運用金融市場增加財產性收入的能力。
2、積極探索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的財富管理業務。
3、按國家統一規定開展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業務,穩妥高效保證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4、創新適合投資的養老保障類金融產品,通過金融市場加強對保險資金的管理。
三、推動財富管理相關金融改革創新
(一)推動財富管理監管改革
改革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建立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探索對財富管理進行綜合性金融監管。
(二)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財富管理產品
1、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定制化、個性化產品,創新發展結構化產品,滿足不同理財需求。
2、探索開展跨境財富管理業務,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財富管理中的使用,開展外匯管理改革創新試點。
(三)支持金融機構改革財富管理服務
1、鼓勵金融機構通過財富管理改革收入結構和盈利模式,實現經營模式轉型升級。
2、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
3、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積極穩妥開展綜合經營試點。
四、提高財富管理服務實體經濟水平
(一)圍繞實體經濟開展財富管理
1、鼓勵和引導居民財富通過債權、股權等投資方式支持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小微企業、
“三農”、民生和社會事業發展。
2、探索通過創新金融產品聚集居民財富,多渠道解決重大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需求。
3、發展財富管理相關產業,促進養老、養生、旅游、教育、醫療、會展等現代服務業發展。
(二)開展多層次財富管理服務
1、引導財富管理機構開展個性化服務,提供差異化理財產品和財富管理服務。
2、加強財富管理與慈善公益事業互動發展,支持慈善公益活動,完善慈善公益基金運作管理,探索公益信托,促進社會財富合理分配。
五、切實提高防范金融風險的水平
(一)防范金融風險
1、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監管約束,加強市場規范和投資者保護,提升金融機構財富管理投資信譽度。
2、建立健全法律維權機制,切實防范道德風險。
(二)強化金融監管合作
1、加強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與金融監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
2、完善由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金融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和當地司法機關組成的財富管理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制度。
3、加強金融風險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風險處置預案,形成維護金融穩定長效機制。
(三)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1、加強和完善財富管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全面提高財富管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
2、完善財富管理客戶信息征集和保護機制,依法探索在青島市范圍內對財富管理客戶信息查詢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提高財富管理服務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六、不斷優化財富管理發展環境
(一)完善配套建設
1、推進金融聚集區建設,為財富管理機構聚集提供良好基礎設施和配套環境。
2、完善地方扶持財富管理發展獎勵政策,建立地方相關部門協同推進財富管理發展機制。
(二)培養專業人才
1、推動各類高端財富管理人才培訓機構聚集發展,建立國際通行的財富管理人才考核評價認證體系。
2、建設金融人才市場。
3、加大對財富管理高端人才的引進和培育力度。
(三)探索建立財富管理業務統計體系
1、鼓勵研究機構發布財富管理發展報告及相關指數,加強財富管理行業數據分析和信息監測。
2、與財富管理研究機構聯合開展課題研究。
(四)深化國際合作
1、加強對外交流,開展財富管理國際合作,拓展境外市場。
2、推進人民幣對韓元銀行間市場區域交易,進一步落實中韓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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