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升級版《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將實施。
昨日,上海市消保委召集全市18家電商座談,要求18家電商挨個表態:今年3·15之前,不管是PC端還是移動端,都必須顯著標示“七日無理由退貨”(不能退貨的商品,也必須明示),這樣的標示,需要在首頁、商品介紹頁、結算頁“三重明示”。此舉有望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網購后悔權”。
拒絕退貨需消費者同意
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法規即將實施一年。2014年3月15日實施的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首度對消費者的“網購后悔權”,賦予法律維權依據。
新規一出引來網民們好評如潮,但店家和買家就具體問題常常產生爭議引發消費投訴。市消保委統計數據顯示,新《消法》實施后,2014年,全市消保委共受理各類網絡銷售商品投訴18756件,占投訴總量的15.7%,與上年總體持平。其中,涉及七天內無理由退貨的投訴近千件,最終調解達成協議占95.3%。
對此,3月15日將實施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對是否適用于“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程序有明確規定:除了新《消法》中明確列出的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四類商品,經營者應當通過顯著方式告知消費者,并設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術手段,供消費者進行確認。
上海市消保委秘書長陶愛蓮稱,根據新的條例,未來商家對有關退貨的條款需要“一人一物一確認”。在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一些網購商品可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必須是“一人一物一確認”。這樣要求商家必須在消費者下單時出現明確的提示框。
介紹頁結算頁顯著標明
引發關于“七日無理由退貨”消費爭議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上海市消保委分析認為,主要原因是部分經營者僅在網站的退貨規則或售后服務頁面對適應“七日無理由退貨”情況予以說明,而沒有在商品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來告知消費者。
對此,上海新修訂的保護條例做出了進一步的規定。消保委志愿律師應朝陽解讀稱,上海修訂的條例,對商家如何明示做成細化規定,簡單說,就是商家需要在首頁、每一個商品的介紹頁,以及結算頁都顯著標明“七日無理由退貨”。
昨日,應上海市消保委要求,上海18家百貨類以及品牌類電商逐個表態。其中,京東商城表示,目前,該商城PC端已全部做到“三重明示”,移動購物端目前正在測試,預計3月10日左右將可達標。蘇寧云商稱,預計3月15日之前,移動購物端將推出相關明示。
昨日,全市18家電商挨個表態:今年3·15之前,不管是PC端還是移動端,都必須顯著標示“七日無理由退貨”(不能退貨的商品,也必須明示),這樣的標識,需要在首頁、商品介紹頁、結算頁“三重明示”。
錄入編輯: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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