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房易兩空 資金監管浮出水面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一般看房子、談條件都好說,不過到了交錢環節,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心里都會有些顧慮。對于買方來說,會擔心“先款”也就是先交首付款,賣方不給過戶;對于賣方來說,擔心先把房子過了戶,房款拿不到。購買二手房時,于女士就被要求“先款”,不過好在她找的是大型中介,銀行提供資金監管,才避免了一場“麻煩”。

買房日記 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 晴
看到27萬元又重新回到銀行卡上,我算是長出了一口氣,感覺這次買房真是坐了一趟過山車。回想起來,這房子買得有些心急。中介推薦的這套房子無論戶型、樓層還是小區環境,家人看了幾次都比較滿意,因此就直接拍板要買。當時光知道這套房子是在李先生和劉女士名下,還真是應該再仔細考察一下。
當時商議要買的時候,李先生就說他是換房,因此急著用錢,讓我先把首付給他,然后剩下的錢過戶前給他。當時我就覺得過戶前把錢都給他不太妥當。好在大型中介就是有辦法,說是二手房的購房款現在可以進行銀行監管,這就像支付寶一樣,等房子過戶后沒問題再把錢打過去。我仔細一打聽,這還真是個好方法。現在想想,幸虧當時做了這個決定,要不然真是無窮無盡的麻煩。
中介還沒辦完過戶,沒想到半路又出現一個劉女士。后來我才知道,該房屬于李先生和妻子劉女士的共同財產,李先生賣這房子的時候是找了個假的劉女士協助賣房。真正的劉女士就以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屋賣掉,將丈夫李先生告上了法庭。好在首付款進行了銀行監管,走了一圈程序中介把錢退還。我聽中介的人說,李先生和劉女士兩人已經反目成仇,官司現在還沒打完。
“一手交錢一手交房”難實現
買房涉及的金額比較大,因此房款的交納方式和安全性格外受關注。“一手交錢一手交房”是理想的購房模式,不過受現實條件的約束,房產交易無法真正做到 “錢房兩清”,這就使得房款何時付、如何付,成了買賣雙方最為關注的問題。
在購房過程中,購房者的定金、首付款都是直接打到房東賬戶上。一般來說,在確定購買意向后,購房者把定金先給房東,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后,買方就把首付款直接打給賣方,然后等待銀行審批貸款。在這一前一后的時間差上,最易出現糾紛。比如購房者先把錢交給了房東,但是房東拿到錢后遲遲不肯交房,購房者就會覺得沒有保障,從而與賣方發生一系列的糾紛。
如果是房東的房子有貸款,那么問題就更多。因為房東賣房子時,會要求購房者把首付款給他們用來還貸。雙方簽訂合同后,買方把首付款放到賣方還貸款的銀行賬戶,等貸款還清后,再辦理過戶。島城中介人士告訴記者,買方給賣方還貸,這中間是有風險的,賣方如果沒有把錢用來還貸款,而是挪作他用,房子就無法辦理過戶,這對買方來說極有可能“錢房兩空”。
“資金托管”降低交易風險
目前,為了規避房款時間差帶來的糾紛,資金監管開始浮出水面。在業內人士看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與網購時普遍采用的 “支付寶”模式類似,是一種委托第三方支付的錢款交接形式。買方將全部購房款或除貸款之外的全部房款存入指定的資金監管賬戶后,視同出售方收到了該筆款項,待交易雙方履行協議并完成房屋權屬交接后,由監管機構對交易資金進行交接;若不能達成交易,則該筆款項不會由監管賬戶撥付,其間任何一方都無權單方處置該筆交易資金。顯然這樣的做法可以最大化地保證房屋權屬和資金的安全。
在外地,像北京、天津、南京、西安、哈爾濱等城市,多數是由政府主導全面實施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記者了解到,目前在島城,資金監管業務對于市民來說是自愿辦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沒有明確規定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不過,有一些大型中介已經走在前列,可以提供“資金托管”使雙方的權益都受到保障,既保證買房付錢后的資金安全,又可保證賣方明確買方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房款,使得雙方的權利都得到應有的保障。顯然,這不僅能降低消費者的交易風險,也是島城二手房中介服務發展的一大進步。
法規解析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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