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報道,美國Qualcomm(簡稱“美國高通”)春節前剛接受了中國發改委60.88億元的反壟斷罰單,日前另一起“真假高通”訴訟案卻浮出水面。
中國上海高通半導體有限公司(簡稱“上海高通”)表示,由于2014年4月上海市高院受理的“上海高通半導體有限公司訴美國Qualcomm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訴訟陷入僵持,公司將考慮提起新的訴訟,不排除起訴包括小米公司等美國高通芯片的使用者和經銷商。除此之外,上海高通訴訟代理律師陳若劍律師表示,公司將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處罰申請,以違反中國《商標法》為由,要求處以美國高通1000億美元的罰款。
據悉,上海高通成立于1992年,屬于上海市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1992年起,公司正式注冊“GOTOP高通”系列商標;截至1994年,上海高通已分別在第9類、38類、42類上申請注冊了“高通”系列商標。美國高通1998年進入中國市場,于2001年在北京成立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直接使用“高通”的企業名號。
上海高通董事長程儒萍表示,公司曾于2001年和2013年分別收到美國高通5萬元和200萬元的商標購買協議。“我們當時產品研發的投入超出5000萬人民幣,這樣的購買對公司而言簡直是屈辱。”程儒萍說。
因為美國高通,國內通訊和半導體行業對上海高通合法注冊的“高通”商標產生混淆,上海高通因此遭受經濟損失。并且,2015年1月21日,美國高通向中國商標委員會遞交“GOTOP高通”商標撤銷復審案專家論證會意見書后,后者撤消了上海高通已注冊的38類商標使用權。對此,上海高通擬通過法院訴訟撤銷商標委員會的前述行為。
美國高通2013年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其在2013財年總收入近249億美元,凈收入近69億美元,其中49%的收入來自中國大陸地區。美國高通在中國的銷售額達到124.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750億元),銷售利潤達34.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216億元)。陳若劍表示,按照中國商標法,對于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處以收入3倍的罰款,也就是可以向美國高通罰款1000億美元。
2014年4月,上海高通就美國Qualcomm侵害其商標權的行為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美國Qualcomm列為第一被告,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為第二被告。但美國高通中國辦事處拒絕接收法院送達的起訴文書,上海市高院只能采取遞送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中美兩國外交部轉送訴訟文書的外交途徑,文件于半年后12月送達。
由于涉外案件的特殊性,訴訟時長在我國法律中并無明確規定。“到今天為止,案子沒有一點進展。”陳若劍律師說,“考慮維權的進展情況,公司正在整理證據等文件,準備提起新的訴訟,對象將包括美國高通芯片的使用者和經銷商,其中不排除小米或者更大的公司。”
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涉外案件文書可直接送達其中國分公司或辦事處,但拒收發生后,只能按照《海牙公約》通過外交途徑送達。上海高通委托方、和君創業資訊集團首席合伙人李肅稱,為了加快案件進行,上海高通只能尋求起訴共同侵權責任方,國內已經使用高通芯片的公司都有可能承擔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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