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主任王春芳做客青島政務網“在線問政”欄目,向網友解答了近期與公積金相關的熱點問題。訪談中,她重點介紹了“公積金異地貸款”、“公積金用于租賃住房”、“如何提取公積金”等網友最關注的話題,并對一些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給予了維權建議。

公積金貸款逐步寬松 青島上半年出臺異地貸款政策
公積金將可以實現“異地貸款”這一消息問世以來,一度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此次的訪談中,有網友咨詢在青島申請異地貸款要符合什么條件,何時能開始實行。對此,王春芳表示,具有青島市戶籍,在山東省內其他城市就業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購買青島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時,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繳存證明及無公積金貸款記錄證明等)可向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貸款。 至于何時開始實施,她表示具體實施細則正在抓緊制訂中,預計今年上半年推出。
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現在審批手續要多長時間?這也是很多網友關心的問題,王春芳對此回答到,對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貸款申請人,申貸材料齊全,一般當日申請當日完成審批手續,最長不超過3個工作日,之后是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抵押報卷,中心取得抵押權證后辦理貸款發放手續。此外,王春芳提醒說,申請公積金貸款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
對于二套房的公積金申請,她表示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仍執行首次貸款結清5年后方能申請二次貸款的政策。二次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最高額度和貸款期限與首次貸款政策規定一致。
公積金可用于支付房租 申請時需提供租房證明
今年以來,關于公積金最大的利好消息莫過于公積金可用于支付房租了,這個消息對租房一族無異于喜從天降,尤其是對于那些沒有買房計劃的人來說,可謂將公積金用在了刀刃上。王春芳在談及這個政策時表示,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也是有一定的條件的,根據《青島市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二)享受本市廉租住房貨幣補貼的; (三)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四)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五)通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過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資收入10%的。
她補充到,第(一)、(二)、(三)項,承租人及配偶在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足時,其子女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符合租賃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此外,申請租賃住房提取公積金需提供相應的材料,王春芳表示,申請人應提供由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租賃中心或本市其他區(市)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原件、房屋租賃合同原件、青島市地稅部門出具的房租發票原件、 房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承租人及配偶無本市產權住房證明原件、承租人及配偶年度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失業人員應提供失業證(求職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未婚職工,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原件。
最高貸款額度近期不會提高 去年公積金使用率達95.34%
訪談中,有網友感嘆,2013年青島市新建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已由40萬調整到60萬,但是重新調整后,最高額度只有36萬,因此買房很有壓力。不少網友關心是否能回到2013年的標準,對此,王春芳說:“現階段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一直保持高位運行,目前資金狀況尚不具備調整條件。”但同時她也表示,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會根據國家政策的調整、市場的變化以及資金的運行狀況,進行動態調整。
此外,王春芳還介紹了去年青島市公積金的使用情況,2014年青島市歸集住房公積金137.37億元,提取住房公積金87.19億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2.4萬筆88.07 億元,回收個人住房貸款30.92億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計繳存公積金868.71億元,累計提取總額 496.14億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3.98萬筆539.6億元,貸款余額 355.21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 95.34%。
繳納公積金具有強制性 單位不予繳納屬違法
訪談中,很多網友反映,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單位沒有給自己繳納公積金,他們也不清楚這是不是合理。
一位剛大學畢業不久的員工傾訴,他現在在單位實習,但是實習期單位不繳納公積金,后期也不補繳,頂多自己給補繳。還有一位網友,在單位屬于勞務派遣,單位也以此為由不予繳納公積金。對于這兩位網友的遭遇,王春芳直言,這兩種情況都屬于違法行為,她建議網友攜帶身份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和工資收入證明等材料到單位所在轄區的管理處辦理投訴。
此外,還有一位網友咨詢,他在進公司時與單位簽訂了合同,約定不交公積金,他想知道這樣是否生效。對此,王春芳明確表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不為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因此即便有這樣的約定,也不能免除單位和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法定義務。
【延伸閱讀】公積金符合以下條件可提取
不少網友有這樣的疑問:如果不買房子,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出來?對此王春芳說“住房公積金雖然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但是住房公積金個人所有權是限制性所有權,在未被以現金形式提取前,職工并不能實際占有。”但是她也表示,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全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 (七)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王春芳補充說到。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