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海灘生態好,想吃海鮮隨便撈?錯!新西蘭最大城市奧克蘭一家法院近日宣判,沒收一名華人女子的高端越野車,原因是這名女子在當地過量捕撈鳥蛤、海螺和生蠔等海產,觸犯當地法律法規。
奧克蘭市郊一家法院7日宣判,沒收這名女子價值12.8萬新西蘭元(約合人民幣59萬元)的奧迪Q7越野車,并處以1500新西蘭元(約合人民幣6918.45元)的罰款。
去年6月,新西蘭初級產業部執法人員接到報案,在奧克蘭東部一處海岸發現這名女子和其母親正在捕撈海產,其中包括1162只鳥蛤、183只海螺,隨后又在這名女子駕駛的越野車上發現960只生蠔。而相關區域的捕撈限制是每天最多50只鳥蛤和50只其它貝類。
初級產業部透露,執法人員接近現場時,這名華人女子正試圖把超額捕撈的貝類藏在海岸的一處暗礁下。
初級產業部和新西蘭政府多個環保部門與機構對居民下海“覓食”都有明確規定,特別是對可捕撈海產的數量和尺寸都有明確和詳細的規定。惡性捕撈往往會受到嚴懲。所以,不要以為洋人不撈海產是不愛吃,更別以為“免費”海鮮可以“吃不了兜著走”。
去年8月,新西蘭惠靈頓一名華人男子過量捕撈海參和鮑魚被初級產業部執法人員發現,被判家庭監禁6個月、社區勞動150個小時、禁止捕魚三年并向鮑魚育種基金捐款1.5萬新西蘭元(約合人民幣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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