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定下時間表,近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下達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籌工作任務的通知。通知提到,全市計劃建籌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戶),確保9月底前開工建設。另外,各區市建設的套數也敲定。

6月底完成土地招拍掛
全市計劃建籌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戶)。其中,建籌公共租賃住房8000套,新建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1000套,發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1000戶。各區市擬列入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籌計劃的項目原則上應取得規劃設計條件,并確保6月底前完成土地(項目)招拍掛、確定項目建設主體,9月底前開工建設。
通知提到將多渠道籌集房源,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實物保障和租金補貼相結合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對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金補貼,實現應保盡保。由區市政府結合保障性住房需求、未來人力資源和城市發展布局狀況以及軌道交通建設實際,選擇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
對企業較為集中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產業園區,可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在企業相對集中的地段,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對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以及用工規模較大或者住房需求較多的企事業單位,鼓勵其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有條件的區市政府可組織籌集部分小戶型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群體配租。對土地資源緊張、落實公共租賃住房指標確有困難的區,可通過在其他區異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異地購買公共租賃住房指標或低價位、小套型商品住房等方式解決。對異地購買公共租賃住房指標的區,除應根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綜合建設成本向建設單位支付建設費用外,還應對房源所在區按照每套房屋36000元標準給予經濟補償。
保證建籌資金投入
通知提到將加大資金投入,保證政府對保障性住房建籌資金的投入,同時積極探索籌資辦法,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建設,多渠道籌集資金。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的公共租賃住房建籌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分擔,其中,市財政按照建筑面積(單套不超過60平方米)每平方米補貼3000元;其他區市的公共租賃住房建籌資金可通過財政投入、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自行籌集。
發展改革、國土資源房屋管理、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部門將對列入年度計劃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建立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確保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順利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將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監督考核。 (記者 王磊江)
2015年各區、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分解表 區域保障性住房建籌(套/戶) 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戶) 公共租賃住房建籌(套) 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套)
合計 10000 1000 8000 1000
市南區 520 220 300 0
市北區 1480 480 1000 0
李滄區 900 200 700 0
嶗山區 540 20 520 0
黃島區 1961 11 1950 0
城陽區 2160 10 1150 1000
青島高新區 380 0 380 0
即墨市 905 5 900 0
膠州市 1030 30 1000 0
平度市 62 12 50 0
萊西市 62 12 5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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