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經適房外租是普遍現象,三成掛在外面出租。
經濟適用住房在擁有自主產權之前不能外租,但在青島綠城玉蘭花園經適房小區內,大量房源被業主裝修后違規出租。該小區周邊房產中介表示,經適房外租是普遍現象,小區里1/3的房子都掛在外面出租,沒人查。(齊魯晚報)
據媒體報道,綠城玉蘭花園小區位于青島市李滄區銅川路,于2012年交房,共有三棟樓600戶。該小區雖然是經濟適用房項目,但是卻經常有豪車進出,部分住房交付后沒人住,房主將房子外租,目前該小區有近三分之一的房子正對外出租,且沒有任何人過問。
相信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出售的現象不僅僅出現在綠城玉蘭花園小區,而已經是業內司空見慣的事,甚至連“潛規則”都算不上。但是對這種明顯違規的行為,我們的管理者卻視而不見,更遺憾的是所謂的監管機制形同虛設,絲毫沒有起到約束的作用。
根據《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青島的經適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一旦發現違規行為怎么辦?官方的解釋是將“限期整改”,但是更進一步的具體懲罰措施,在管理辦法中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既然連法規都沒有明確的說法,所謂的監管更不可能到位,久而久之,一些人的違法行為就更肆無忌憚,經濟適用房的合法性也大打折扣。在老百姓眼中,經濟適用房成為了福利房,是特權和腐敗的產物,這違背了經濟適用房保障弱勢群體居住權利的初衷,更讓政府的公信力嚴重受挫。
經適房對外出租,暴露了兩個問題,首先說明了目前的保障房申請制度存在嚴重的問題,貌似完善的輪候排序計分規則仍存在漏洞,一些不符合條件,甚至經濟條件優越的群體利用各種手段,非法取得保障房,侵占弱勢群體的住房權益,也進一步加重了貧富差距,激化了社會矛盾;同時,也暴露出經適房在監管上存在責任不清、執法不嚴、懲處不力的問題。
想要讓經適房恢復本來的面目,必須建立完善的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對于違規出租行為堅決懲處,同時,更應該在資格審查上裨補闕漏,防范特權與腐敗交易,重建保障房的公信力。
鑒于經適房的監管成本過高,國內部分城市已經取消經適房,轉而將更多精力投入到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設上,以覆蓋更多的低收入人群。筆者認為,如果一些有悖公平的現象難以克服,取消經適房不失為一條可以借鑒的思路。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