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娜 通訊員董海濱) 為更好地保障企業退休(職)人員晚年生活,根據規定,開發區在連續八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從2013年1月起,第九次為全區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的企業退休(職)人員調整了2013年度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此次待遇調整分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兩部分。普遍調整中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160元計算增加(退職人員按128元增加);第二部分按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1%計算增加。在以上增長待遇的基礎上,再向具有高級職稱、70歲以上老人、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員傾斜,同時具備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退休人員,可以重復享受。按年齡增長的待遇標準為:70~74歲的歷年調整達到了220元,75~79歲的歷年調整達到了350元,80歲以上的,歷年調整達到了590元。
另外,本年度調整養老金首次對按省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的人員進行了調整。按一檔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按二檔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61元,按三檔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47元。
此次增長待遇補發的養老金已于4月25日全部發放到退休職工手中。據統計,此次調整待遇,開發區在調整范圍內的的退休(職)人員共32198人,月增發養老金755.6萬元,人均月增養老金234.7元。其中,最高增長715.8元,最低增長14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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