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膠南各寫字樓和小區已經張貼了收費通知。
2013年1月1日起,膠南開始征收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今年購買的新建商品房應按規定繳存,根據建安成本,配備電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33元,未配備的房屋以及配備電梯且未設地下車庫的底層房屋每平方米51元,2012年12月31日前購買的新建商品房,采取自愿繳存。近日,各寫字樓、小區內已經張貼了通知,詳細說明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標準和范圍,以及拆遷安置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問題。
“2012年11月底至12月底,商品房銷售迎來一個小高峰,這和購房者想避開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有關系。”膠南房管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012年11月份商品房銷售量達1929套,12月售房總量超過6500套,其中2012年圣誕節當天就賣了704套。
2012年11月,膠南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通知下發,其中規定,2012年12月 31日前,已經網上簽訂購房合同的新建商品房,在辦理房屋登記時自愿繳存。2013年1月1日以后,網上簽訂購房合同的新建商品房,應按規定繳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膠南房屋維修金從1月1日開始征收,具體繳納標準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房屋的建筑面積繳存。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繳存標準為:配備電梯的房屋,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8%繳存;未配備電梯的房屋以及配備電梯且未設地下車庫的底層房屋,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繳存。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按照房屋房款的12%一次性提取,已出售公有住房建立的房屋維修資金轉為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政策中還就因贈與、繼承申請房屋轉移登記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房屋轉移登記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離婚時房屋權變更的,申請房屋置換登記的,房屋抵押登記以及不涉及權屬轉移的變更登記的情況作出了說明。
文/圖 記者 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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