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一網絡大V發帖稱“甌海區體育中心,辦公室主任,鄭元波,欺騙女教練,借給編制,五險一金等等,誘逼女教練陪他喝酒吃飯唱歌,還摟摟抱抱!”并貼出多張聊天截圖,立即引起了眾多網友關注。隨后,當地紀委介入調查。日前,此事有了進展,甌海四名相關官員被處理。
甌海四名官員被處理
浙江在線杭州9月1日發布消息稱“省紀委點名通報溫州甌海區體育中心主任頂風違紀問題”。
日前,在浙江省紀委和溫州市紀委的高度重視和直接督辦下,溫州市甌海區委、區紀委嚴肅查處了區體育事業發展局辦公室主任、區體育中心主任鄭元波操辦子女周歲酒宴、違規收取下屬禮金,并參與由下屬安排并支付費用的娛樂消費活動的問題。
據悉,甌海區紀委監察局近日已給予鄭元波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撤職處分。同時,甌海區委、區政府和區紀委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未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的甌海區體育事業發展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平,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力、對群眾舉報有關問題調查工作失職的甌海區體育事業發展局黨組成員(分管紀檢工作)、副局長楊選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其甌海區體育事業發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對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甌海區體育事業發展局黨組成員、少體校校長支彬阜,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調查期間還隱瞞真相
經查,2015年7月28日晚,鄭元波在溫州市某酒店舉辦孩子周歲酒宴,收取下屬工作人員蔡某某(甌海區體育中心長期聘用管理人員)所送的禮金2000元。8月2日晚6時許至22時許,鄭元波召集蔡某某和甌海區體育中心長期聘用女教練員周某某、賈某某、代某某等下屬人員及其他臨聘人員共14人,以補辦孩子周歲酒等名義,在鹿城區某酒店聚餐,共消費紅酒12瓶、啤酒48瓶,餐費及酒水費用合計5578元由鄭元波個人支付。餐后22時許至次日凌晨2時許,鄭元波、周某某等聚餐人員參加了蔡某某安排并支付費用的KTV唱歌娛樂活動。鄭元波的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和省委、省紀委有關作風建設禁令。
8月3日,該問題被群眾網絡舉報后,省、市、區紀委立即進行調查和督辦。在組織調查期間,鄭元波隱瞞事實真相,弄虛作假欺騙組織,按照黨政紀處分有關規定應予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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