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監管細則出臺前夜,有關互聯網金融監管思路和風險的討論成為中國互聯網大會的焦點。
當日下午以“以小見大•服務未來”為主題的互聯網金融2014中國峰會現場嘉賓云集,但是如同互聯網金融火熱的程度一樣,其風險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
互聯網金融風險引關注
雖然當日負責P2P監管政策制定的銀監會領導并沒有出席,但是央行金融IC卡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李曉楓同樣點出了互聯網金融可能面臨的發展風險。
在肯定了互聯網金融對促進現代經濟發展的積極意義的同時,也對目前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貸領域存在的亂象表示了擔憂。
以P2P為例,李曉楓認為目前市場上P2P準入門檻太低,導致一方面P2P呈現出爆發式的增長,另一方面卻是亂象橫生,這已成為困擾監管機構和網貸發展的障礙。
另外以二維碼支付為代表的新支付方式的出現,一但出現問題可能會對現有金融體現造成巨大的波動和影響,這也是監管層當初暫停二維碼支付的主要原因,而不是為了壓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同樣對當前網貸模式表達擔憂的還有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的副司長聶林海,在當日的演講中,聶林海表示,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使得現有金融體系感受到了威脅,表現為監管缺位,應用邊界模糊等;另一方面,以P2P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行業中,投資者的資金不能得到有效的監管,平臺存在跑路的風險,資金安全是一大隱患;第三,互聯網金融體系沒有接入征信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很不健全,不利于消費者的權益保護。
“互聯網應用平臺對金融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最終帶來企業核心創新的進一步深化。但在這樣的氛圍里,難免會帶來非理性的影響,甚至是有一些借助互聯網進行金融違法違規的活動。”李曉楓表示。
監管思路有待明確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在本屆中國互聯網大會上引起關注,但無論監管層還是從業者都是從更有利于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出發去思考問題。
李曉楓就認為在未來的監管政策中,監管層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提高網貸平臺大的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有效掌握網貸技術平臺的相關情況等。
而這一點和銀監會的監管思路不謀而合,中國銀監會業務創新監管協作部副主任李志磊在日前就表示P2P公司的設立,要有一定的門檻,比如在資本金上一定要是實繳資本,不是注冊資本,或者沒有到位的資金。
而聶林海則認為要促進國內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第一是要大力支持互聯網企業全球金融機構創新的模式;第二個是要明確各種業態的監管,將互聯網金融劃入金融監管的方向;第三是要加強監管、協調,建立超大型綜合金融;第四是給互聯網金融有關行業企業標準,建立行業準入管理等;第五是要建立健全的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建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協調機制,加強互聯網戰略研究,加強網絡金融消費者教育等。
對于業內一直討論的P2P去擔保化,愛投資CRO劉博則認為要針對不同性質的P2P平臺去擔保區別對待,應該去平臺擔保,而不是去合作機構擔保。
在談到當前的政策監管時,劉博認為只有網貸平臺堅決讓整個業務做得非常透明化,流程化,整個的流程各個管理都受到公眾的監督,才能把本身的平臺基本功做扎實,應對即將到來的洗牌大潮。
業界:信息披露應為P2P監管指導思想
回顧P2P網貸平臺泣血“跑路史”,違規平臺固然可恨,“誤入雷區”的投資人固然可憐,但這背后說明了行業信息對稱性在監管上的缺位,部分資深從業人士重申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認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金融的核心基礎就是風險控制。在風險控制中,信息露是重要組成部分,其意義甚至高于風控整體。
在本次峰會上,易通貸首席運營官康文強調,P2P網貸平臺作為借款者和投資人的中介平臺,一旦出現信息不對稱,就會對投資人的利益造成負面影響。違背了金融核心條件,最終免不了劣幣驅逐良幣。
關于P2P網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P2P網貸行業監管單位銀監會早有聲音。
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聯網金融公司,就尚未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進行交流。《指導意見》中明確了關于互聯網金融整體行業中信息披露的重要性;8月,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任王巖岫就P2P網貸的監管原則表態時,強調“充分信息披露”,包括項目的信息披露,經營管理的信息披露,防止發生旁氏騙局,由投資者自主判斷,承擔風險。
康文認為應該將P2P網貸信息披露制度作為行業標準化制度的基石,同時建議監管層將信息披露制度作為對P2P平臺管控的重要指導思想。
作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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