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這是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從總體要求到分類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資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方面提出國企改革目標和舉措。
【國企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國資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經營機制,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國有企業將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并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
【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針對國有企業存在的制約不足的問題,《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創造條件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設時間表】《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目標是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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