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今日公布,未來,考駕照可不報駕校,還可使用私家車;不但可自學直考,還能自選時間地點。《意見》對駕考報名,駕校教學、駕照補辦等流程均做了重大修改。預計,到2018年完成駕考改革重點工作任務。
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意見》中的11條干貨吧!
1、改變駕考培訓方式,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
《意見》提出,實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改變駕駛培訓機構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的模式,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的服務措施。實行學員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自主選擇繳費方式。試點學員分科目、跨駕駛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2、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可使用自備車輛
《意見》提出,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并直接申請考試。
3、加強教練員隊伍管理,不得聘用收受或索取學員財物的人員擔任教練
《意見》規定,駕駛培訓機構應當選用駕駛和教學經驗豐富、安全文明駕駛素質高的駕駛人擔任教練員;不得聘用有交通違法記分滿分記錄、發生交通死亡責任事故、組織或參與考試舞弊、收受或索取學員財物的人員擔任教練員。嚴格教學活動監督管理,對學員投訴多、培訓質量和職業道德差的教練員,嚴格考核和退出機制。
4、考試不用再排長隊,將建設使用社會考場
駕駛人考試場地布局、數量應當滿足本地考試需求。有序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考場,積極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使用社會考場。
5、實行自主報考,考生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
《意見》規定,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提供互聯網、電話、窗口等多種報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訓后,可按規定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改變完全由駕駛培訓機構包辦報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選擇權。
6、場考、路考、理論可連續考
未來,我國將逐步推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減少考生往返次數。調整小型汽車夜間考試方式,可在日間采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所有科目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后,應當在當日向考生發放機動車駕駛證。
7、駕駛人發生嚴重事故,倒查考試發證過程
《意見》規定,凡是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后三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以上責任的,倒查考試發證過程,發現考試員有參與偽造考試成績、降低考試標準等違規問題的,取消其考試員資格,終身不得參與駕駛考試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考生考前可免費進入考場熟悉環境
擔心對考場不熟悉?《意見》明確指出,考試前實行考場開放,公布場地設施布局、考試流程和路線,允許考生考前免費進入考場熟悉環境。
考試過程公開,當場公布考試成績,在考場、辦事大廳等場所向群眾直播考試視頻,考生有權查詢自己的考試視頻資料。
9、 任何國家機關不得舉辦或者參與駕駛培訓機構
《意見》提出,將嚴格執行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一律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駕駛培訓機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經營或參與經營駕駛培訓機構。
10、 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包括視力障礙、上肢殘疾等
我國下一步將逐步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研究制定單眼視力障礙人員駕車視力檢測標準、上肢殘疾人駕車加裝輔助裝置等規定,適時放寬單眼視力障礙群體、上肢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條件。
11、 提高駕駛證國際認可度
《意見》提出,未來,我國將積極推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逐步擴大駕駛證互認換領范圍,提高我國駕駛證國際認知認可度,滿足我國公民出境駕車需求。
《意見》劃定改革時間表:2016年上半年,啟動重大改革事項試點;2017年,總結試點經驗,深入推進改革實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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