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jí)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周某堃等八被告人操縱證券市場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八被告人以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的刑罰;對扣押、凍結(jié)在案的上述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尚未追繳的被告人違法所得繼續(xù)追繳。據(jù)悉,這是全國對操縱“新三板”證券市場的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追究刑事責(zé)任的第一案。(法制日報(bào))
9月30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jí)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周某堃等八被告人操縱證券市場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八被告人以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至五萬元不等的刑罰;對扣押、凍結(jié)在案的上述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尚未追繳的被告人違法所得繼續(xù)追繳。據(jù)悉,這是全國對操縱“新三板”證券市場的被告人以操縱證券市場罪追究刑事責(zé)任的第一案。(法制日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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