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名為“長治民警”的網友發帖舉報稱,四川成都一家名為新天通的公司在山西省長治市長鋼集團改制過程中有涉嫌侵吞國有資產等違法行為,長治市公安局將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后,違法將其取保候審,收取的2250萬元保證金也去向不明。
舉報人稱,3名犯罪嫌疑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但在2008年被短暫羈押后便獲得了取保候審,6年來一直逍遙法外。
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參與國企改制抽逃巨額資金
案件源于長治鋼鐵集團(以下簡稱“長鋼集團”)的轉制。這家創辦于1947年、擁有萬余名職工、年產360萬噸鋼鐵的大型國有企業在本世紀之初一度陷入困局,隨后開始謀求改制發展。
2005年7月,山西省政府委托北京產權交易所向海內外發布長鋼集團轉讓信息,公開交易,以廣泛尋求戰略投資者,為改制后的企業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最終,一家名為成都新天通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新天通”)的企業與長鋼集團聯姻。
公開資料顯示,轉制時長鋼集團“擁有固定資產20億元,總資產50多億元,凈資產13億元”,但成都新天通僅以4.08億元的價格就拿到了長鋼集團58%的股權,成了控股的大股東,剩余股權持股人為長鋼工會和長治市國資委[微博]。
2005年12月,成都新天通與長治市國資委[微博]簽訂了《長鋼產權轉讓合同》,并按照協議出資4.08億元,分6筆注入長鋼集團。但新天通公司控股長鋼后不久,便開始頻繁進行資本操作,抽逃了巨額資金,造成長鋼經營困難,5000余名職工“買斷下崗”,連同家屬共有3萬多人失去了生活保障。為此,下崗職工不斷到長治、太原和北京上訪,甚至出現了“堵鐵路”等過激行為。轉制過程中出現的系列問題成了長治市的一大難題。
長治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當時負責偵辦此案的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長治市公安局在2006年就開始介入此案,正式立案是在2007年5月17日。
在此過程中,長治市也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帶隊,組織部、公檢法等多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希望通過協調來解決長鋼集團改制中遇到的問題。工作組成員之一、長治市公安局分管經偵的副局長張宏對中國青年報記者稱,“當時工作組主要是從維穩的角度開展工作,了解職工的訴求,查找問題的原因?!?/P>
經過長期駐廠調研,工作組拿出了一個方案:新天通退出,長鋼重回國企,此次改制失敗?!暗敃r根本見不到新上任的這幾位長鋼集團的主要負責人,他們總是避而不見?!睆埡暾f。
據調查,在成都新天通與長鋼集團簽訂了合作協議后,長鋼集團的領導層發生了變化,成都新天通的3位核心人物把持了長鋼集團的關鍵職位:吳進良任董事長,武承輝任副董事長,唐曉斌任財務總監。
2008年5月,長治市公安機關以涉嫌虛假出資罪、抽逃資金罪和高利轉貸罪刑拘了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后經長治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對3人執行逮捕。
一名辦案人員稱,“成都新天通其實就是個資本運作的公司,利用抽逃資金等方法拆東墻補西墻。”公安部門偵查發現,新天通剛一控股長鋼,就以融資為由讓長鋼集團作擔保,讓一家名為“建德公司”的企業在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辦理了承兌匯票7000萬元,之后將其中的4000萬元以9%的利率轉貸給長鋼,坐收利息109萬元,其余的錢用于收購其他轉制企業。
據介紹,近年來成都新天通在西藏、四川達州、黑龍江哈爾濱等地使用相近的手段,鉆國企改制的空子,在全國控制了10余家謀求轉制的國有企業。
三嫌犯何以被取保候審
長治市公安局經偵查認定,成都新天通利用資本運作先后抽逃資金達2.5億余元。但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在被批捕后不到半年的時間內,3名犯罪嫌疑人都獲得了取保候審。
案發時的《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辦法?!?/P>
舉報人據此質疑:3名犯罪嫌疑人既沒有患嚴重疾病,也不是正懷孕或哺乳的婦女,長治市公安局明知3名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為什么要將他們釋放呢?
對此,長治市公安局局長李柏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稱:“愿意配合采訪,事實是怎樣就是怎樣?!辈才啪唧w辦案人員接受了記者采訪。
長治市經偵支隊隊長于林等辦案人員介紹,檢察機關對3名犯罪嫌疑人批捕后,長治市公安局對此案進行了進一步的偵查。我國刑訴法規定,一般情況下,在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第二天起到偵查終結時止,偵查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完成偵查任務。
“但這個案子很復雜,犯罪嫌疑人采取很繁瑣的手段進行資金流動,搜集證據材料很有難度?!痹诖秲蓚€月后,“出于辦案的需要,對犯罪嫌疑人變更了強制措施,進行了取保候審?!?/P>
據辦案人員介紹,吳進良和武承輝獲得取保候審的原因是“身體不好,有病”,并向記者出示了當時羈押兩人的長治縣、潞城市看守所出具的需要住院治療的情況說明。
該局分管經偵的副局長稱,吳進良身患高山病,在羈押期間暈厥、口吐白沫,看守所為其出具不宜關押證明,轉送長治市人民醫院就醫。武承輝在看守所便血,后診斷為腸道乳頭瘤,先變更為監視居住,后轉為取保候審。
案卷材料顯示,吳、武二人分別于2008年8月28日和9月9日被取保候審。隨后的10月10日,唐曉斌也被取保候審。辦案人員對此的解釋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的規定。
長治市公安局分管經偵的副局長對中國青年報記者坦承,3人獲得取保候審也是“市工作組的意思”,他同時強調,“我們是在依法配合市委市政府解決好長鋼的問題,促使成都新天通公司撤出去。”
“檢察院不予起訴,我們只好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審”
一名具體辦案人員向記者確認,上述3人在獲取取保候審時繳納了總額為2250萬元的保證金,具體為吳進良2000萬元、武承輝200萬元、唐曉斌50萬元。他介紹稱:“經濟犯罪嫌疑人取保一般都是使用財保的方式,繳納金額一般為涉案金額的1~3倍?!?/P>
但在該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額為2.5億余元,為何繳納了2250萬元保證金就獲得取保候審了呢?對此,該辦案人員的回應是,“要得多了犯罪嫌疑人拿不出來,要得少了又怕起不到作用,至于最終金額為何是2250萬元,這是領導統籌安排的。”
舉報材料稱,對于吳進良等3人是否能被取保候審,長治市公安局內部曾有爭論,并稱“當時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的市局法制處處長王強不愿出具相關手續,李柏局長逼著王強出手續,否則就免職。王強處長無奈之下,不得不出具了相關手續”。
4月1日,已調任長治市國保大隊的王強向中國青年報記者確認,是他出具的取保候審手續,至于3人是否能被取保候審,他稱:“我只是按照正常的辦案程序進行辦理。”
舉報人稱,“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后,就不知所蹤,找不到人了”。負責偵辦此案的人員對此予以否認,稱“電話能打通聯系上,就是在通知他們來長治配合調查時無正當理由的不到案”。
長治市公安局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稱,長治市公安局因3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傳喚,拒不到案”,沒收了2250萬元保證金中的950萬元,具體為,吳進良800萬元,武承輝100萬元,唐曉斌50萬元,余額悉數退還,均有證可查。
我國刑訴法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如違反相關條款規定,“已繳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具結悔過,重新繳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舉報人據此稱,在犯罪嫌疑人多次傳喚、拒不到案的情況下,長治市公安局不但沒有立即拘捕,反而繼續任由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涉嫌瀆職犯罪。
對此,負責偵辦此案的民警回應稱,此案現在已經辦結。
據調查,長治市公安局在偵結后將案件移送到了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市檢察院又指定長治市郊區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在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后,長治市公安局偵查認定: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成都通德實業有限公司控股的成都新天通公司共注入長鋼4.08億元股金,成為長鋼控股股東。
在此期間,吳進良、武承輝、唐曉斌3人利用新天通控股股東地位,以退預付款、支付貸款保證金、資金余額調劑、增加資金流量、支付公司股金等名義,多次從長鋼集團抽逃資金共計2.5568億元,并虛假出資,將其中1.459億元作為新天通購買長鋼集團的部分股權金注入長鋼集團。
但令人奇怪的是,2009年8月,長治市郊區人民檢察院卻對3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不起訴決定書給出的理由稱“本院仍認為長治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我們對此也感到很奇怪,我們辦案絕對沒有問題,是很扎實的,但人家檢察院就是不起訴,我們也沒辦法?!必撠焸赊k此案的長治市公安局某領導對“不起訴”也感到十分詫異。
4月2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到長治市郊區人民檢察院采訪,盡管是上班時間,檢察長辦公室等多個科室的門都是緊閉著的,記者多次敲門也無人應答。最終一名工作人員帶記者找到了值班院領導,這位院領導稱:“確實有這個案子,但按照規定我們不能接受采訪,你想要了解案情,需要經過省檢察院的同意,你需要去太原開個書面證明回來,這樣我們才能回答你的問題?!?/P>
“檢察院不予起訴,我們只好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審,并把保證金退還給人家?!必撠焸赊k此案的民警向記者提供了解除取保候審書,記者發現,2009年8月27日,3名犯罪嫌疑人同一天被解除取保,理由是“取保期限屆滿且長治郊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這位辦案人員同時向記者確認,長治市公安局退還的保證金數額為1300萬元,并且3名嫌疑人均到公安局進行了簽收,他同時解釋稱,“沒收的950萬元保證金都匯入指定銀行專戶,上交財政了,這都有憑證,舉報材料說我們公安通過辦案發財,這是不可能的”。但記者并沒有看到相關財政收支憑證。
本報長治4月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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