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北區獲悉,今年市北區計劃啟動1.4萬戶棚戶區改造,包括16個集中片區,31個零星片區,約需資金130億元,預計在4月底以前全部下達項目征收決定。相關部門同時公布所有棚戶區改造計劃中的具體地址。市北區剩余的1.6萬戶棚戶區,計劃于2017年全部啟動。

上午10時許,記者在阜新路街道的鞍北三期房屋征收區域看到,房屋征收后的鞍山路3號周邊歷史遺留的違法建筑已經開始拆除。此次集中拆除,共清理200余處近4500平方米違法建筑,為棚戶區改造拓展空間。據介紹,市北區鞍北片三期棚戶區改造已經正式啟動,居民告別住了50多年的筒子樓。該片區涉及居民970余戶,共有20多棟筒子樓,都是鑄造機械廠、卷煙廠等老企業的職工宿舍,因為年久失修,居民們都盼望趕緊拆遷。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項目采用貨幣補償和異地房屋補償兩種補償方式,居民可自選一種補償方式。兩處異地房屋補償房源是位于萍鄉路52號項目和閥門廠項目的御景新苑,包括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10多種戶型。根據之前摸底統計,九成拆遷居民都選擇貨幣補償,征收房屋每平方米評估價在12300元至13000元之間。 交上老房子就等拿房款
家住鞍山路3號的蘇女士已經辦完簽約交房手續,只等著房屋征收補償款到賬,然后去買房。記者看到,蘇女士住的筒子樓墻體破損,露出里面的紅磚用手一捏就成粉末。“我家只有不到30平方米,曾經住過一家三代七口人。”蘇女士指著滲水的墻面告訴記者,雖然自己家不是住樓頂,但樓上廁所里的積水已經滲到家中。聽說要拆遷改造,蘇女士過完春節就把房子騰了出來。按照補償方案,她能拿到78萬元的補償款,然后準備再在附近買個二手房。 1.4萬戶月底全部啟動
據介紹,市北區共有棚戶區4.9萬戶,占市內三區總量的70%還要多。市北區今年計劃啟動1.4萬戶棚戶區改造,包括16個集中片區,31個零星片區,約需資金130億元,再加上安置房建設等項目,共需資金192億元。今年該區在啟動棚改的同時,還要完成往年所有項目的收尾工作,包括47個項目,涉及居民2900戶。據了解,市北區2016年棚改工作在去年底就已完成了所有前期手續,計劃范圍內的1.4萬戶棚戶區改造,本月底前將全部啟動,6月底居民補償協議簽訂率達到70%,10月底達到90%。到目前為止,零星片區中的15個片區已經確定改建成公園綠地、停車場、環衛工人之家等公共設施。
名單:
李村路22 -40號甲(雙號)、李村路59-63甲(單號)、即墨路31-59號(單號)、易州路34-46號(雙號)、博山路51甲-55號(單號)、博山路94-102號(雙號)、濰縣路50-72號甲(雙號)、濰縣路79- 81號丙(單號);博山路17號、19號4戶甲、21-35號(單號),易州路8-16號甲(雙號)、海泊路2-54號(雙號)、易州路11-25號(單號)、芝罘路56-76號甲(雙號)、芝罘路55號、四方路5號、7號、19號內83戶、33號-33號甲(單號)、濟寧路32號、禹城路25甲-35號(單號)、聊城路2-6號(雙號)、濟寧路31-33號丁(單號)筒子樓:長山路2、4號甲、6號、6號2單元負一樓,12號、14號甲、14-20號 (雙號)、20號甲、22-34號(雙號)、40號、42號、46號;長山路11號甲、11號乙、13號、15號、15號甲、15號乙、17號、31號、33號、45-51號(單號);臨淄路72-90號(雙號);鐵山路51-81號(單號);鐵山路14號;鐵山路24號;鄒平路61-67號(單號);樂陵路98-104(雙號)、104號乙、104號丙、104號丁、106-114(雙號)、114號乙;青城路3-13號(單號);青城路2、4號甲、6號甲;周村路46-66(雙號);周村路89-95號(單號);高苑路10-32(雙號);商河路5號小樓、7號2、3號樓;高苑路1號丁、3、5(內有單位房和行政代管房)、7、9、2號甲、4號、4號甲、乙、丙、6號;包頭路25、27、27號甲、29、31號(;淄川路1號、1號甲、乙、2號、2號甲、2號乙、4-12(雙號)、12號甲、14號、淄川路28、30號甲、30號乙;桓臺路82(商用)、84、84號甲(商用)、86(商用)、88(商用)、90(商用)、92(商用)、94(商用)、94號甲(商用)、100號;平房:長山路2號;青城路1號甲(無證房);桓臺路100號;包頭路31號;長山路36號(未登記);長山路38號(未登記);青城路13號;鐵山路24號;長山路31號;長山路33號;長山路40號筒子樓:松江路2號,4號;興安路18號,22號,24號,30號;登州路12號,12號甲,14號,14號甲,14號乙,14號丙,16號,18號,15號,17號,25號,25號甲,29號;丹東路5號,7號,9號;嫩江路1號,4號,8號;遼北路1號,3號,5號,5號甲,5號乙丁,5丙,7號,9號,11號,13號,15號,2號,遼北路6、8、10、12號,嫩江路2、4號;齊東路46號;套房:嫩江路5號,6號;松江路6號;興安路2號、2號甲,4號,興安路6號、8號,興安路10號,12號,興安路14號,14號甲,興安路16號,26號,28號;丹東路1號,1號甲、丙、壬,3號,11號;登州路17號甲,19號,31號;齊東路36號、38號、40號、42號,齊東路38號;平房:登州路27號,29號;遼北路5號。7號地塊住宅:延安二路31號、延安二路33號、延安二路31號甲、延安二路35號甲、延安二路35號甲平房、明霞支路2號、明霞支路4號;非住宅:延安二路33號、延安二路33號乙、延安二路33號丙、明霞支路2號;8號地塊:明霞路4號甲、明霞路4號乙、明霞路4號、明霞路6號甲、明霞路6號乙、明霞路6號、明霞路8號甲、明霞路8號乙、明霞路8號、明霞支路1號、明霞支路3號、明霞支路5號、明霞支路5號平房、明霞支路7號、明霞支路9號、明霞支路11號;非住宅:明霞支路1號、明霞支路5號甲、明霞支路7號甲、明霞支路9號-1、明霞支路11號;9號地塊:明霞路18號、明霞路18號平房、明霞路20號、明霞路20號平房;非住宅:明霞路20號;10號地塊:聚仙路24號甲、聚仙路26號南豐路24號2號樓、3號樓、4號樓、5號樓、10號樓、11號樓、12號樓、13號樓、14號樓、15號樓、16號樓、17號樓、18號樓、19號樓、23號樓、24號樓;民工樓:南豐路24號平房吳家村463號、東勝支路12號、甘肅路34號、42號、館陶路12號丙、陽信路14號至18號(雙號)、長清路7號、膠州路3號-15號(單號)、陵縣路2號乙、云門一路38號、大成路63號、大成路65號、臺東七路3號、臺東五路4號、西吳家村446號、447號、465號、476號、478號;寧夏路28號3、4、5號樓、寧夏路51號1、2號樓、重慶南路73號、無棣路6號、大連路7號、臨邑路1、3號、無棣路11號乙、13號、15號;貯水山路19號、泰山路105號甲、乙、黃臺路51號、大連路24號2、3號樓、郭口東路臨字42、43、44號;東光路47、49、51號;通山路10、12、13、15、17號;延安一路9、11、13號;黃山路79號、延安路95號、遵化路1號甲內一戶、海岸路30號3-6號樓、36號甲1-3號樓、宣化路61、63、65、67號;開化路42、43、44、45號;溫州路52、54號;開平路49號甲、開平路18號2號、3號樓;南豐路22號樓、南豐路16號2、3、4號樓、南豐路18號2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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