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日前發布《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16年8月),青島特銳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代碼:300001)因產品短路承受能力試驗不合格被暫停中標資格。
國家電網通報顯示,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
魯網財經發現,青島特銳德抽檢不合格產品涉及三個省份。根據通報,青島特銳德10kV配變產品在國網河北、江西、山東電力抽檢中,短路承受能力試驗不合格。
國家電網對此做出處理措施:2016年8月1日-2017年1月31日在公司配網設備協議庫存招標10(20)kV配變標包中暫停中標資格。
然而,青島特銳德此次被暫停中標資格并非首次。該公司被經第三方抽檢發現短路承受能力試驗不合格問題,竟是屢懲屢犯。
魯網財經查詢發現,特銳德的10KV配變在上述三個省的抽檢中,曾先后被通報過,國家電網相關省份公司也對其做出過暫停中標資格的處罰。
材料顯示,去年10月,國家電網河北省電力公司依據《細則》的有關規定,處以青島特銳德于2015年9月18日-2015年11月18日在河北省集中規模招標10kV變壓器標包中暫停中標資格。
今年4月,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再次通報青島特銳德被抽檢不合格。通報顯示,被抽檢不合格的產品是特銳德電氣供應石家莊正定的10kV配變,經第三方抽檢發現短路承受能力試驗不合格。對此,國網決定在2016年3月1日到2016年4月30日期間暫停該公司在在河北省集中規模招標10kV配變標包中的中標資格。
今年5月,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送第三方檢測中,發現青島特銳德編號№T1502659的S11-M-100/10配變,短路承受能力不滿足標準,標準要求≤2%,實測值為2.18%。國家電網江西省電力公司根據《細則》第十八條第(二)點:因主要技術參數檢測不合規造成批量退、換貨的暫停中標資格 2個月;2016年5月24日-7月24日對青島特銳德該物資品類進行暫停中標資格2個月的處罰。
青島特銳德配變產品在多個省份被抽檢不合格,被國家電網頻頻暫停中標資格,公司緣何屢懲屢犯呢?對此,記者向青島特銳德行政辦公室核實有關情況,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辦公室沒有接到相關部門的通知,不太清楚此事。”
資料顯示,青島特銳德成立于2004年3月,是中德合資的股份制企業,2009年10月登陸創業板上市。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