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有關決策部署,助力我市實體經濟發展,有效緩解疫情對于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活動的負面影響,根據住建部辦公廳、省住建廳關于落實第四季度污水處理費等緩繳政策的相關要求,青島市水務管理局近日公開發布了《青島市企業、個體工商戶緩繳第四季度污水處理費實施細則》。緩繳政策主要針對由青島市城市公共供水企業提供供水服務,并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政策規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一個季度后進行補繳,不收滯納金。如有市民朋友想進一步了解該惠民政策的具體規定,可登陸青島市水務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swglj.qingdao.gov.cn/),在“政策法規”一欄詳細查看。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榮曉敏
責任編輯:李賽男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