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王永先
為發揮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的作用,2013年,我市開展了政府采購合同信用融資業務(以下簡稱:政府采購貸)試點工作,累計為65家次小微企業發放貸款1.86億元。為幫助缺抵押的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題,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近期印發了《關于繼續開展青島市政府采購合同信用融資業務的通知》(青財采〔2016〕14號),進一步優化了政府采購貸業務模式及流程。
政府采購貸具有很多優勢。一方面服務企業范圍更廣。除貨物類、服務類等方面的中標企業外,工程類中標企業也納入到政府采購貸的服務對象,基本涵蓋了政府采購活動的各行業領域,而且參與市區兩級政府采購的小微企業均可通過政府采購貸申請貸款。
同時,合作金融機構更多。此次公布的政府采購貸第一批合作金融機構達到11家,為金融機構和全市的中標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融資對接空間。
第三,貸款審批效率更高。合作銀行設有專門的業務部門,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利率優惠、手續簡便的貸款業務,將極大縮短企業辦理貸款的時間。
另外,企業還款更有保障。中標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一般不需要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由市財政鎖定企業的收款賬戶,保障企業還款來源,降低銀行貸款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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