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4日訊(“民聲說道”記者郭曉偉) 4月13日上午,安徽合肥經濟開發區宿松路,綠地濱湖國際花都再次開盤售房。售樓處門前,邱先生等數十位二期業主拉起橫幅,在向過往行人發放自制的傳單。邱先生稱綠地集團在賣房過程中有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記者電話聯系綠地安徽事業部,對方回應稱:綠地濱湖國際花都不存在虛假宣傳。
在建抵押不能公貸
“支持公積金貸款,自建優質學區,13年成長教育鏈,為下一代成長一路護航,紅府入駐,齊全的配套業態,……。”聽了售樓員的介紹,邱先生動心了,他選了綠地濱湖國際花都二期中的一套三居,使用面積近一百平米。今年3月9日,邱先生繳了首付。半個月后,邱先生接到物業電話稱目前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因為房子在建抵押。
邱先生查詢后發現,在建抵押是允許的銷售的,合同簽完之后開發商就必須解除,否則無法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綠地給邱先生的答復是簽完合同之后在建抵押不能解除,并建議業主辦理商業貸款。邱先生估算了一下,商業貸款要比公積金貸款額外超出十萬元左右。
記者致電綠地安徽事業部,對方給出的答復是:首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房屋建設節點達到2/3,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目前,房屋建設程度沒達到節點,不能取消在建抵押,因此無法辦理公積金。其次,目前安徽省合肥市的公積金辦理處于停辦階段,即使在建抵押已取消,也無法辦理。
記者又致電合肥市市長熱線12345,對方回應:只要達到辦理公積金的相關要求,可以辦理,在建抵押完全是開發商的責任,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任何關系。
附加合同變身霸王條款
4月15日,邱先生接到物業電話為其辦理購房合同。邱先生提出把合同帶回家仔細看一下,對方稱只允許在售樓處當場簽,且不允許拍照,并直接表態說怕邱先生拍了照片到處宣傳。
看完附加合同,邱先生發現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合同簽訂后,如果業主業不辦理貸款,則視為業主違約,要按合同繳納違約金;對于房屋面積,3%是房管局允許的范圍,但是合同顯示超出3%只說業主可以退房,這相當于就是開發商的免責條款。
綠地安徽事業部給出的答復是:所有合同內容均在當地房管部門備案,不讓業主帶走附加合同是為了防止泄露商業機密。
基礎設施建設似鏡花水月
對于樓盤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邱先生更是無奈。
邱先生說,綠地承諾的大賣點之一就是自建學區,但這個一直是鏡中月、水中花。小學一直承諾自建,后來售樓人員口頭透露是屯溪路小學分校,到目前也是口頭熱傳的南門小學分校,中學從最初口頭宣傳的合肥一中到168中學到現在的不確定。
配套超市也牽動了很多業主的心,從最初宣傳的永輝超市(26.39,0.77,3.01%)到后來的紅府社區店,至于具體是那家超市,開發商至今沒有給出明確答復。
邱先生質疑:既然這些設施沒有選定,為何宣傳?這不是明顯的欺騙消費者么?
記者致電綠地安徽事業部,對方稱:學校和超市的問題,正在和相關方面積極協調,具體細節目前確實尚未選定,但是肯定會解決的。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