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4月16日電 (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董忠波 湯婧婧)記者16日從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一度瀕臨倒閉的老字號藥企溫州海鶴藥業有限公司及關聯企業溫州市興甌醫藥有限公司已司法重整成功,且已扭虧為盈。
海鶴藥業公司前身是創辦于清康熙九年(1670年)的“葉同仁堂(21.90,0.11,0.50%)”,是浙江老字號、溫州市第一批千星企業。興甌醫藥公司和海鶴藥業公司投資人一致,系關聯企業,且均因受局部金融風波影響而瀕臨崩盤。
2012年6月8日,上述兩家企業分別向溫州中院申請司法重整并于當月被裁定受理。
當年8月14日,海鶴藥業公司和興甌醫藥公司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債務總額逾12億元,同時形成了兩關聯企業合并重整的決議,后又結合實際制定了以債轉股及部分資產變現兩種方式清償債務的重整計劃,積極做好重整投資人引入工作等等。
經司法重整,上述兩企業生產經營恢復正常,折翼“海鶴”還實現了扭虧為盈,而興甌藥業公司也已經持續減虧。
另據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透露,2012年溫州兩級法院已共受理了27件破產案件,其中9件為司法重整案件,占全省法院2007年以來受理司法重整案件數的26.5%。
從數據來看,目前正有大量破產案件涌入法院。去年,溫州共審結了11件企業破產案件,而今年一季度,溫州法院已受理破產案件86件(包括預字號)。為應對此挑戰,溫州法院正積極探索破產案件簡易審機制。
“企業破產審理周期長、難度大、事務性工作繁重。一般企業破產案件的審理周期都需經1至2年,甚至幾年、十幾年,令人望而怯步。簡化破產案件審理程序、縮短破產案件審理周期問題是深入推進破產審判工作的關鍵環節。為此,我們一直在探索簡化破產案件審理程序。”溫州中院副院長陳有為表示,對試行簡化審理程序的破產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六個月內審結;對其中無任何財產且可以向債務人或其負責人、控制股東直接送達相關文書的破產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三個月內審結。”
根據溫州中院有關會議紀要規定,凡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且同時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破產案件,均可試行簡化審理程序:(1)債務人資產和債權人人數均較少的;(2)破產財產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產費用的;(3)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其他主要破產參與人協商一致同意簡化審理程序的;(4)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就債權債務的處理自行達成協議的。此外,該院還為破產案件在訴訟費交納上也開通了“綠色通道”:試行簡化審理程序的破產案件,在依法計算受理費的基礎上再減半收取。對于無任何財產可供分配的破產案件甚至可以免收受理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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