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松綁樓市限購政策!昨天下午,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發消息稱:為支持剛性需求,穩控房價水平,降低庫存幅度,逐步回歸市場,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自2014年8月1日零時起,對黃島區、城陽區(含高新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放開限購政策;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套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住房放開限購政策,套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繼續執行限購政策。
青島現行的限購政策始自2011年,執行3年多來,根據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公布的資料數據,2011年新房成交量為86997套,較未執行限購的2010年減少了13298套;2012年全年新房成交94339套,同比增加了7342套;2013年全年成交119407套,同比大增25068套;今年上半年全市新房成交量為37749套,同比減少16584套,跌幅達三成。
截至7月底,全國執行限購的46個城市中,加上青島已有22個城市取消或調整了限購政策。其中明文調整或取消限購的城市有:呼和浩特、濟南、西安、杭州、寧波等;無明文規定但以各類方式(如口頭通知、座談會傳達等)確已放松的城市有:溫州、武漢、蘇州、無錫、徐州、天津、廈門、烏魯木齊、福州等。除個別城市限購全面取消外,更多城市采取了調整措施:包括區域、面積段、購房群體、執行力度等方面。
市場激活關鍵還得靠信貸政策
房價點評網青島首席房價分析師鄧國華告訴記者,從已經解禁的20多個城市來看,就算全面放開限購的城市,成交也沒出現明顯的上漲表現。除了政策公布之后的近幾天,出現前期積累客戶的集中簽約以外,均未出現明顯的成交放量或價格上漲。限購解除在購房者心理或者市場導向上的意義更大。市場實際效果目前還體現在電話咨詢量和看房量的增長上,后期實際轉化效果還要看信貸、稅費等更實際的動作。
她認為對于青島此次松綁樓市的限購政策,短期內對于提振市場信心會產生一定的刺激效果。松綁政策傳遞了一個政府信號,提升市場信心,會使猶豫徘徊的購房者增加信心,進入市場,提高市場活躍度。限購解除初期會解放前期受購房政策限制的積累客戶,例如家庭已擁有一套房但想要購買改善型房源的外地客戶,但此類購買力客戶占比不高,對成交短期刺激效果明顯。
而具體到對區域市場的影響,她認為,根據CRIC2014統計,截至7月底主城區144㎡以上可售總套數為5400余套,近125萬㎡。且多為改善型高價房產,市場占比本來就不大,限購解除的影響預期不宜過高,市場矛盾需要時間來消化。對輔城影響謹慎樂觀,庫存一直高企的黃島區,加之成為第9個國家新區的西海岸利好政策刺激,可以算是最大的受益者。高新區面臨近期需求短缺,限購放開對投資型客戶有促進作用。城陽區供需兩旺,政策松綁對其影響相對較小。
對于房地產調控的未來,鄧國華告訴記者,相比限購,信貸政策市場激活作用更大。取消限購對市場的激發的活力不會太大,市場激活關鍵還是信貸政策的轉變。
不會短時間內形成成交量的提升
青島房地產經理人俱樂部執行董事長兼秘書長馮顯泉表示,因為經過3年的限購,青島市場已經趨于平穩,購房者和投資者都可以更理性地看待市場了,不會盲目地一擁而上。所以,政策推出后不會短時間內形成成交量的提升,而長期還是需要靠市場自身的調節作用。3年限購,也出現了一些誤傷剛需的情況,尤其是對于在青島打工創業的外地人來說有一些限制作用,現在限購退出歷史舞臺正是時候。
改善型入市拉動二手房均價上浮
青島鏈家市場研究部分析師孫旭認為,限購松綁對房屋中介機構來說是個利好消息,“限制購房的有三大因素:購房資格、購房意愿及購房能力。限購政策的實施主要限制了改善型購房者的購房需求,市區放開了144平方米以上戶型的限購,使部分改善型購房者可以出手。這樣大戶型總價高的房源我們中介抽取的傭金自然就高,會提高我們的收益。另外,改善型房源入市會在短時間內拉動二手房均價產生一定上浮。
青島樓市限購時間表
2010年4月27日
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國十條”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
2011年1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八條房地產調控措施,限購是重中之重。
2011年1月29日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推出青島房地產調控措施12條,其中最顯眼的就是限購令。
2011年12月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繼續執行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通知同時明確,青島市市區(市轄七區)住房限購政策在2011年12月31日截止期滿后繼續執行。
2013年4月
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持續推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青政辦發〔2011〕8號)有關規定,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限購住房類型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無法提供自申辦《住房情況證明》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繼續暫停向其售房。購房人在簽訂房屋交易合同時,應如實填報《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并提交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關于擁有住房情況的證明;兩人以上共同購房且共同購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應分別填寫《申報表》,并分別提交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關于擁有住房情況的證明。
2014年3月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今年青島市六區繼續按照國家要求執行住房限購政策,確保房價基本穩定和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限購政策為:對已有1套住房的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青島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青島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青島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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