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作為人們的一項大宗投資,其最大的價值就在于房屋的保值和增值。專業的物管企業除了保障小區的安全、整潔,更重要的是幫助業主管好這項大宗投資,通過專業管理使業主的房屋損耗減少,使用壽命延長。
過去,我們談到樓市,關心的往往只是開發和買賣交易的過程,對于物業管理卻很少關注。事實上,等到樓盤入住、物業接管,業主就正式開始了與物管企業剪不斷理還亂的關系,一遇到鬧心事,更將是沒完沒了的“糾纏”和“死磕”。
1 墻皮雨中脫落砸壞車
前段時間席卷島城的一場大風雨不僅讓嶗山區某小區21號樓住戶家的保溫層遭了殃,更讓業主王先生30多萬元的車不幸“中彈”。原來,這場大雨導致該小區21號樓保溫層大面積脫落,脫落從10層到16層,面積大概有80多平方米。從天而降的保溫層擊中了停在樓前王先生的車,并擊碎了車子后面的整塊擋風玻璃。
■說法 經協商同意報銷維修款
王先生預估修車需要2萬元左右,物業方初次表示希望通過免除他家物業費的方式解決,王先生對此并不滿意。在隨后的反復溝通協商中雙方達成和解,物業同意業主自行維修并全額報銷維修款。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萬海物業公司隨樓盤交付就已入駐,目前已經全盤接收小區管理工作。截至記者發稿時,物業方已經將這次脫落的保溫層全部修好。為何保溫層會脫落?青島金諾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曾介紹說,外墻保溫層被稱建筑物的外衣,導致保溫層出現脫落的原因有很多種,在建筑結構方面,樓房伸縮縫處容易出現保溫層裂縫,腳手架空洞如果沒有填實也會造成保溫層破裂,破裂處長時間滲水,容易發生持續性空鼓擴大,使保溫層連帶空鼓或局部破壞,最終造成脫落。此外,如果保溫板密度太低,質量較差,也容易脫落。
2 防水沒做好房子發霉
前幾天,記者跟隨葉先生來到他在黃島區的房子,房內已嚴重發霉,木地板、家具均長出白色霉點,并發出難聞的霉味。葉先生說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三年了,“收樓好幾年,住了不到十天。”據了解,葉先生買的是該樓盤一期小高層,按照設計,他家的樓與旁邊的樓緊挨在一起,因此需要做一道伸縮縫,防止建筑因熱脹冷縮產生裂縫。但由于施工方的疏忽,伸縮縫的房頂沒有做防水措施。陰雨淹沒了葉先生一家的新居夢想,為新家購置的全新家具、木地板都被毀。此后,葉先生家就變得非常潮濕,房子不斷地發霉。
■說法 維修應由開發商負責
房子泡水后,物業公司曾找了一家專業的防水公司來檢查,對方表示,因為外墻沒有做防水,需要先做堵漏、導流,再大面積重做防水。那么由誰來承擔重做防水的這筆費用,物業方卻與開發商相互推諉。據了解,最終物業公司只把房頂那一塊做了防水,房子里面僅進行了粉刷了事。對此,記者咨詢百姓裝飾監理中心于波表示,在房頂上加防水并沒有解決根本性問題。如果下雨,伸縮縫的兩面墻因為沒有做防水,雨水仍會透過外墻往房內滲,導致屋內發潮發霉。
于波指出,遇到房屋漏水,首先應先確定滲漏位置和原因,若設計存在漏洞,應找開發商解決,若為房屋質量問題,則由施工單位解決;如果開發商和施工單位都找不到,或者已超過房屋漏水的五年保修期,并且已向物業繳納房屋物業維修基金的情況下,可找物業公司解決,物業公司應全權負責維修、維護并幫助解決漏水問題,并做好防水工作。
3 電梯壞征收維修費難
李滄區某小區的業主們最近很煩惱,因為小區有三部電梯壞了,需要十五六萬元的維修費。小區交付已逾十年,早已過了電梯兩年的保修期不說,開發商還能否找得到都很難保證。為此,電梯有損壞的單元樓業主將希望寄托在了小區物業身上。但物業公司表示這筆維修費需要業主自行平攤,為此業主們意見很大。
“大家每年都交電梯費,為何放著這些錢不用,還要業主掏錢修電梯?”還有業主認為,物業公司可以使用大家交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說法 業主平攤電梯維修費
記者聯系到了該小區物業公司,對方表示可以幫忙聯系專業的電梯維保單位,但是維修費用需要該電梯單元的業主共同集資。而對于啟動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方表示“有些業主擔心我們多列項目、增加經費預算,所以并不同意使用,因此達不到規定人數。”
對此,青島市李滄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業主交付的電梯費是用于電梯的正常維保、運行,對于已過保修期的電梯維修費用,確實應由乘坐電梯的業主自愿平均攤付。”同時該工作人員也指出,我市由去年3月1日起正式開始征收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新規條例對這一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明確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不用于電梯維修,且這筆資金實際使用起來也有難度——必須征得小區內人數和面積2/3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字同意。
4 新房陽臺漏雨沒人管
近日,一場雨讓住在李滄區某小區4號樓1單元12樓的盛先生家里遭了殃,他家里的陽臺上方漏水,不得不用盆接著。房子是2012年交付的,去年才住進來,住了還不到一年。自打住進來,陽臺屋頂的一個角上就漏雨,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卻一直拖著沒給盛先生家修。
■說法 需樓上配合進行維修
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陽臺漏水問題出在保溫層,要想把問題完全解決,必須用繩索把維修師傅從頂層18樓的陽臺上放到下面,然后找支架固定好才能進行具體的施工操作。知道如何解決問題的辦法,為什么還一直拖著不肯維修呢?
該物業負責人表示,物業已經多次委派工作人員去檢查維修過,責任并不在物業一方。“這棟樓頂樓業主去年私自在陽臺上建了陽光房,如果想把漏水的問題解決好,就需要該業主把陽光房拆掉,但這戶業主根本不配合。”該負責人表示物業已經把材料遞交給相關部門,希望幫忙協調,爭取盡快幫其他業主把陽臺漏水的問題解決好。 本組撰稿 楊健 圖為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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