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受關注的公租房廉租房并軌政策有了實質性進展。2月9日,記者了解到,山東省《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青島方面,2014年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年底前實現統一規劃建設 、統一準入分配、統一運營管理。根據最新規定 ,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定價機制,動態調整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 。
公租房廉租房年內并軌
2月9日,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物價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正式實施。新規定要求2014年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合并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年底前實現統一規劃建設、統一準入分配、統一運營管理;全面取消戶籍限制,實現同城待遇。2014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后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
目前,青島市的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在戶型、房租上都有差別。一般說來,廉租房戶型基本在50平方米以下,而公租房的戶型則在65平方米以下。此外,廉租房的租金一般是每平方米每月0.7元,是相對固定的,而公租房的租金則與其所處區域地價有關,公租房的租金一般按照周邊市場租金的70%來收取。
根據最新規定,2014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后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并軌后,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筑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滿足基本住房需要。
差別化動態調整租金
并軌后,要保證住房最困難的群體優先及時獲得住房保障,體現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一是對并軌前原廉租房保障對象的需求要優先滿足。二是對并軌后公租房保障對象,地方要合理制定輪候規則,保障住房狀況最差、住房困難持續時間更長、經濟狀況更差的家庭優先獲得配租。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后,統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公共租賃住房要取消戶籍限制,統一面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家庭收入(財產)標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對于市民關注的租金問題,新規定要求各地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建設與運營成本、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定價機制,動態調整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分類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采取租金減免;也可以實行“租補分離”,按照先交后補的方式實施梯度保障。
去年落實保障性住房18173套
據介紹,2013年,青島市共落實各類保障性住房18173套,配租配售各類保障性住房9404套,保障性住房正成為許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的重要渠道。2013年,青島市確定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1.65萬套,已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54個、房源18173套,完成計劃指標總量的110%。其中,分散配建在各區的項目達到32個,房源9937套,占開工建設房源總量的一半以上,滿足了不同區域市民的住房需求。
近年來,青島市針對不同收入階層,提供了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多層次保障性住房,同時大力推進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建設。記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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