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環保部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
僅27日,23個督查組共檢查363家企業(單位),發現280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占比超過七成。
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99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39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3個,存在VOCs(注: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治理問題的18個,防揚塵措施不完善的30個,存在其他問題的81個。
督查組檢查發現,菏澤市曹縣莊寨鎮道路沿線有500余家木業加工企業,屬于“散亂污”集群,不在上報清單內。
這些生產企業工藝粗糙,采用燃煤小鍋爐,除塵設施簡陋,廢氣、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廠區管理粗放,揚塵污染嚴重。
德州市禹城市秦店子村存在鑄造、化肥制作小作坊、塑料管制造、沙石料及煤渣廠等20多家“散亂污”企業,且無環保手續、污染治理設施,不在地方“散亂污”清單內。
此外,環保部要求,各地要加大“散亂污”集群的排查治理力度,對排查出的“散亂污”問題企業要及時進行“兩斷三清”,確保停產到位、取締到位、清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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