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稱公租房,實行統籌建設、統一受理、統一輪候,并完善租金定價機制
據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 記者6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從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含購改租等方式籌集,下同)建設計劃調整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2014年以前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可繼續建設,建成后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賃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原用于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于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
三部門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機制。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的變化,動態調整租金減免或補貼額度,直至按照市場價格收取租金。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準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眾。
優先保證住房最困難群體需求
—對話住房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鋒
公租房、廉租房并軌運行 ,釋放出哪些新的訊息?記者6日專訪了住房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鋒。
并軌后實行統一輪候
記者:并軌運行主要包括什么內容?
張鋒:主要從4個方面推進:一是統籌建設。從2014年起各地將廉租房建設計劃(含購改租等方式籌集)統一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設計劃,此前已經列入廉租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后納入公租房進行管理。
二是統一受理。由各地整合原有的管理資源,建立統一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準入程序,方便群眾申請,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統一輪候規則。各地根據房源情況,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收入水平、申請順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輪候排序的規則。
四是完善租金定價機制。公租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
住房保障力度不會減弱
記者:并軌運行后是否會導致住房保障投資力度減弱?
張鋒:并軌后住房保障投資力度不會減弱,地方政府投資和中央投資補助資金不會減少。
一是地方政府將原來用于廉租房建設的資金調整到公租房建設;廉租戶在市場上租賃住房享受的租賃補貼繼續發放。二是中央補助這一塊,并軌后財政部繼續對地方公租房建設以及租賃補貼進行補助,原由國家發改委安排的廉租房建設補助投資也不會取消,而是調整用于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三是中央補助繼續對財政困難地區予以傾斜。
記者:并軌運行后政策優惠力度是否削弱?
張鋒:并軌后,對公租房建設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減。土地方面,并軌前,廉租房土地供應采取劃撥方式;公租房土地供應可采取出讓、劃撥、出租、作價入股等多種形式。并軌后,在不減少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前提下,地方可以根據需要在現行政策框架內選用適當的土地供應方式。
財稅方面,并軌前的廉租房和公租房財稅優惠政策仍將保留。融資方面,繼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支持符合條件的公租房建設單位發行企業債券等。
應合理配置不同戶型
記者:并軌后保障房建設標準如何確定?
張鋒:按照有關規定,新建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公租房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兩房并軌后,地方要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統籌建設標準,在對申請對象需求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根據申請、輪候對象家庭人口數量、性別結構、代際結構、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配置不同戶型,主要建設小戶型住房,嚴禁面積超標。
記者:并軌后如何確保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的權益?
張鋒:并軌后,要保證住房最困難的群體優先及時獲得住房保障,體現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一是對并軌前原廉租房保障對象的需求要優先滿足;二是對并軌后公租房保障對象,地方要合理制定輪候規則,保障住房狀況最差、住房困難持續時間更長、經濟狀況更差的家庭優先獲得配租。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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