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公安局獲悉,為更好地回應群眾需求,青島公安依托官方公眾號推出“為您解答”欄目,解答網友關心關注的公安高頻業務問題。
近日,有網友提問可以改自己名字嗎?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變更姓名受理條件
變更姓氏:根據政策規定,公民戶口登記的姓氏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未隨父姓或者母姓的情形主要指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變更名字:名字的諧音或者含義違背公序良俗或者容易被誤解、歧視,名字中有冷僻字、繁體字或者其他不規范漢字,與近親屬名字相同,可以申請改名。
變更姓名所需材料
變更姓名需要的材料包括,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生父母協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子女變更姓名),收養證或解除收養關系證明、父母共同申請(限被收養的未成年子女變更姓名),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氏的關系證明(限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氏)。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責任編輯: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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