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在市北區河西街道小水清溝社區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市北區人大代表及社區群眾現場旁聽案件。

市北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
據了解,2021年至2022年,王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通過微信聯系他人購買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畫眉鳥及藍喉歌鴝共30余只,并放置在其經營的茶室對外出售,后被公安機關抓獲。王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積極繳納罰金并退繳贓款。
市北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應予懲處。據此,市北法院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對判決結果表示服判且不上訴,并保證不再收購、出售鳥類,以實際行動表達對犯罪行為的悔悟。
旁聽人員紛紛表示,通過“零距離”感受庭審和宣判的莊嚴過程,深刻體會到了司法的嚴肅與權威,這起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是一堂生動的生態法治教育課,增強了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市北法院通過環境資源巡回審判工作室進行公開宣判的方式,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和遏制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的堅定決心,加深了群眾對法律的理解和認識,引導群眾樹立法治觀念,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實現了源頭預防違法犯罪的普法目標。下一步,市北法院將繼續依托環境資源巡回審判工作室,深耕環境資源審判特色,將司法服務延伸至社會治理最前沿,精準對接群眾司法需求,播撒生態保護意識種子,為建設美麗青島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生態屏障。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淦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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