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此次行動出動執行干警12名、警車3輛,拘傳被執行人6人,執行到位金額124000元。
賈某在某美容店接受美容服務,因拖欠服務費被該美容店訴至即墨法院。即墨法院經審理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賈某支付原告該美容店服務費7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賈某拒不履行義務,該美容店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承辦法官多次聯系賈某,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傳票,但其仍拒不履行義務。根據該美容店提供的線索,近日,執行干警到被執行人賈某住處,將其拘傳至法院,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同時告知仍拒不履行義務將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終,被執行人賈某與申請執行人該美容店達成分期履行協議,并當場支付35000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
劉某與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即墨法院經審理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張某償還原告劉某本金及利息2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張某僅償還部分欠款,后未履行義務。無奈,劉某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承辦法官多次責令被執行人張某償還欠款,但其拒不履行義務。近日,執行干警前往張某住處,將其拘傳至法院。期間,執行法官耐心釋法明理,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在充分闡明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后,雙方達成分期履行協議,張某同意支付部分欠款,剩余案款分期履行。
下一步,即墨法院將持續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崔中棟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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