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嚴厲打擊酒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青島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動統一部署,青島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酒醉駕等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緊盯重點區域、關鍵節點,加大重點時段管控力度,全力守護群眾出行安全。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緊盯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國省道穿村過鎮路段、縣鄉公路關鍵節點、市區和鄉鎮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加大夜間、凌晨、午后及周末、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管控力度,切實織密巡控網絡,最大限度發現和消除交通安全風險隱患。

據了解,10月15日20時20分許,市交管支隊市北區大隊遼寧路中隊聯合派出所民警在陵縣路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轎車駕駛人面色泛紅、舉止反常。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8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駕駛人周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10月15日21時許,平度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在平度市鄭州路與天津路執勤時,一輛白色小客車駛入檢查點,當車窗搖下時,一股濃烈的酒氣從車內飄出,駕駛人盛某某面色泛紅。民警當即讓其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14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駕駛人盛某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10月15日21時許,市交管支隊黃島區大隊在黃島區云臺山路與小清河路附近設卡查車時,一輛輕型廂式貨車駛入檢查點,民警對駕駛人例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3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人吳某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10月15日22時許,膠州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在膠州市廣州路澳門路路口設點夜查,對一輛小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車內有酒味,民警當即讓駕駛人高某下車進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5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人高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10月15日22時許,市交管支隊黃島區大隊在黃島區錢塘江路與香江一路開展酒醉駕集中查處行動,民警對經過查車點的一輛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神色慌張。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6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人耿某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10月15日23時許,市交管支隊黃島區大隊在黃島區昆侖山南路與興港路附近夜查,一輛黑色越野車駛入檢查點,民警發現駕駛人神色緊張且身上有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82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李某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據介紹,公安交管部門將以“零容忍”態度,持續保持對酒醉駕等交通違法的高壓嚴管態勢,同步強化警示提示,提高公眾安全防范意識,引導市民群眾共同抵制酒醉駕行為。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實增強拒絕酒醉駕等交通違法的主動意識和責任意識。飲酒后如需出行,應找代駕或更換交通方式,自覺遵守交規、安全文明出行。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通訊員 青交宣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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