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條例
國務院已討論征求意見稿
會議認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整合部門職能職責、減少多頭管理、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對外,方便企業和群眾、降低創業成本的有效舉措。會議討論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強調已經發放的權屬證書繼續有效、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程序的改變而受影響。會議決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之后再推進相關法律修改工作。
此外,會議還指出,保就業是政府重要職責,也是區間調控必須確保的民生“下限”。通過科學的抽樣調查,采集失業率數據,可以更好監測就業狀況,引導更加注重有就業的增長。經過幾年探索,目前我國發布使用城鎮調查失業率數據的條件已具備。會議確定,擴大調查失業率統計范圍,由統計部門依法適時發布大城市調查失業率數據,以更加全面動態反映失業情況,為促進比較充分的就業提供支持。 據新華社電
>>釋疑
不動產登記難點在哪?
國土資源部近日曾回應說,按規定應今年6月底前出臺的《不動產登記條例》,計劃延期到年底出臺,主要是因為不動產從原來的分散登記到統一登記,還有大量工作要做。
《不動產登記條例》難產的原因是什么?山西是較早啟動不動產登記工作的省份之一。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地籍處處長馮智認為,推進不動產登記最大的難點就是改變當前“五龍治水”的局面。
馮智說,不動產登記工作原來分散在國土、林業、農業、住建甚至海洋部門,現在要把這些工作整合、統一到一個部門,必將涉及到各個部門的職責再分配。目前將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全都劃歸國土部門,不可避免要觸及其他部門的實際利益,難度可想而知。
與反腐有無必然聯系?
有觀點認為,實行不動產登記可以促進反腐。《條例》草案起草人,中國社科院孫憲忠教授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與反腐倡廉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孫憲忠認為,以人查房也罷,以房查人也罷,都不是不動產登記立法要解決的問題。我們發現有的腐敗官員把房子登記在其親屬名下,所以通過以人查房是無法直接查到腐敗官員的。
孫憲忠還強調,《條例》里涉及的“以人查房”,這個“人”指的是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因此并不是誰都可以查詢。
那么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根本目的是什么?馮智認為,統一登記可以有效保證不動產權利人權益,并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因為不動產登記最終要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書,這些證書就是權利證書,這樣可以更加準確地進行不動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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