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體育等教育越來越受重視。昨天,省教育廳也公布了多條重磅消息。藝術和體育科目將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形式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實施。藝術、體育、通用技術科目納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自2017年秋季入學高一學生實施,考試成績呈現形式為“合格”和“不合格”,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根據山東省新的高考方案,將按照“兩依據,一參考”的方式錄取學生,其中的“一參考”就是綜合評價檔案,這也就意味著3個納入高中學考的科目成績將會掛鉤高考錄取。
高中學考科目
●通用技術
必修模塊要提交技術作品
根據省教育廳要求,高中通用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為合格考試,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及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條件成熟時,納入等級考試科目。通用技術考試內容依據是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通用技術課程標準》,考試范圍為必修I《技術與設計1》模塊和必修II《技術與設計2》模塊。
考試分基礎知識測試和技術實踐能力評定兩部分。其中,基礎知識測試部分考試時間為40分鐘,滿分100分,采用機考方式;技術實踐能力評定部分與學分認定結合實施,采取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方式,主要考核學生上課出勤、團隊合作、技術實踐方案制定、圖樣表達、模型(實物)制作等方面情況,每個學生修習完必修模塊應上交1件技術作品。
學生首次基礎知識測試安排在普通高中二年級下學期,技術實踐能力評定安排在模塊修習結束后進行。成績呈現形式為“合格”和“不合格”,基礎知識測試部分和技術實踐能力評定部分均達到合格標準,成績視為合格,一項不合格或缺考,成績視為不合格,不能頒發畢業證書,考試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分項如實記錄。考生成績不合格,可參加補考。
●藝術
音樂美術考生可選擇性測試
藝術科目學考也是合格考試,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考試采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過程性評價為學校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測評的方式,對學生的音樂、美術課程學習成績、學習態度、課堂表現及參與美育實踐活動的經歷等予以評定。過程性評價成績為各學期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平均值。專項測試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測試形式應當多樣化。學生在課程學習結束后,分別在音樂、美術課程修習的模塊中自主選擇1個模塊進行測試。音樂科目包括音樂鑒賞、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六大模塊;美術科目包括美術鑒賞、繪畫·雕塑、設計·工藝、書法·篆刻、現代媒體藝術五大系列。測試內容應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尤其是在藝術鑒賞和藝術表現(表演)方面的能力和特長。
“過程性評價”時間為高一、高二學年和高三上學期,“專項測試”時間由學校自主確定,在高三上學期末完成。藝術科目成績呈現方式為 “合格”和 “不合格”,考試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分項如實記錄。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補考合格的成績記為“合格”。
●體育與健康
考試內容分為三個部分
高中體育與健康科目學考則采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是 “過程性評價”,運動技能測試是“專項運動技能評價”。運動參與項目要求高中學校制定學生體育課程學習及課外體育鍛煉考核辦法,在每學期末對學生體育與健康課程出勤率、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成績、課間體育活動參與情況等進行評定或考核打分。體質健康測試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部署,在每學年上學期,采用統一的測試設備、統一的測試軟件,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由學校或第三方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運動技能測試則由學校對學生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美操、武術等項目中的1項運動技能進行測試。
“過程性評價”時間為高一、高二學年和高三上學期。 “運動技能測試”時間學校自主確定,在高三上學期末完成。體育與健康科目學考,學生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和運動技能測試三項成績呈現方式均為“合格”和“不合格”。三項成績每次均達到合格標準,成績視為合格,一項不合格或缺考,成績視為不合格,不得頒發畢業證書。
在高中階段,參加縣級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獲得個人、團體項目前六名的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部門和全國中學生體育協會、山東省學生體育協會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的學生;獲得三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均可給予免測專項運動技能。因特殊情況暫不能參加體育與健康考試的學生,可申請緩試。
初中學考科目
●音樂和美術
“表現”為美術音樂必考內容
記者了解到,初中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依據初中音樂、美術學科課程標準,采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過程性評價由學校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測評的方式,對學生藝術課程出勤率、課程學習、課外活動、基礎知識和技能、校外學習、藝術特長等予以評定。過程性評價成績為每個學生各學期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平均值。
專項測試即初中學生音樂、美術學科結業考試,測試內容為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學業指標中的音樂學科的4個領域(“感受與欣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和美術學科的4個領域 (“造型·表現”“設計·應用”“欣賞·評述”“綜合·探索”)內容。音樂、美術學科測試內容各市可根據實際調整,但原則上音樂學科必須包括 “表現”領域的內容,美術學科必須包括“造型·表現”領域的內容。
音樂學科“表現”領域,學生可以在聲樂、器樂中任選1項參加測試。其他領域的內容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其中 “感受與欣賞”部分,必須通過作品欣賞聽辨回答問題。美術學科 “造型·表現”領域,學生可以在命題繪畫、手工制作、書法中任選1項參加測試。其他領域可以采用卷面的形式進行測試,其中“欣賞·評述”部分,必須通過作品欣賞回答問題。
具有初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藝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過程性評價于每學期末完成測試,最終成績于九年級下學期(5月上旬)進行匯總。專項測試,即音樂、美術學科的結業考試于九年級下學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完成。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考試以分數或等級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
●體育
體育成績不得低于總成績10%
初中體育科目學考方式跟高中體育學考類似,采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是“過程性評價”,運動技能測試是“專項運動技能評價”。
運動參與由學校制定學生體育課程學習及課外體育鍛煉考核辦法,在每學期末對學生體育課程出勤率、體育課程學習成績、課間體育活動參與情況等進行評定或考核打分。體質健康測試在每學年上學期,采用統一的測試設備、統一的測試軟件,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由學校或第三方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測試成績評定不合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
運動技能測試主要對學生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美操、武術等項目中的1項運動技能進行測試。 “過程性評價”時間為初一、初二學年和初三上學期,具體評價時間由學校根據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確定。 “運動技能測試”在初三下學期完成,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排考場、統一時間組織實施。運動技能測試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體育科目成績以分數或等級呈現,記入學生中考成績。計分或等級劃定辦法由各市自主確定,但必須包含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3項測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的,體育科目總分值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的比例不得低于10%。運動參與、體質健康和運動技能測試3項測試成績有1項不合格的,即體育科目成績不合格。
在初中學段,參加縣級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獲得個人、團體項目前六名的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的學生;獲得三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均可給予免測運動技能并給予運動技能測試滿分或優秀等級。
本版撰稿 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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