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青島市地方標準《青島市城市綠地設計規范》將正式頒布實施。據了解,此項規范的頒布,彌補了青島市綠地設計行業缺乏統一的地方規范,設計的內容、深度不一等弊端,對于指導青島市綠地設計和審批具有重要意義。
建設部于2007年出臺了《城市綠地設計規范》,上海、天津等城市也相繼出臺了相關設計規范。目前,青島市的綠地設計和審批工作面臨著相同的問題,因缺乏統一的標準,無法統一把握綠地的設計質量,急需制定一個符合工作實際、全市統一的技術規范。青島市城市園林局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并委托青島新都市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青島市《青島市城市綠地設計規范》。
《青島市城市綠地設計規范》遵循城市綠地設計要以人為本的原則,同時綠地內各種建筑物、構筑物和市政設施等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設計標準的規定。該規范包括了增加了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工程的要求;強調為了保護、利用擬建綠地基地內的原有植物資源;綠地設計要體現人性化設計,尤其要體現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在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設計中要考慮無障礙設計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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