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近期,青島各區市教體局公布了非法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重拳治理校外培訓市場亂象,一時間,關于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12月7日,青島市教育局與工商局、民政局、消防局四部門聯合發布《青島市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行業準入標準作出新規定。新規優化了培訓行業準入門檻,在辦學場地、注冊資金等方面實行“兩降低兩取消”。在課程規范、辦學要求等方面提出嚴規。
在軟件上,新標準增加了規范辦學要求。其中包括:面向中小學生所開展的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收費標準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區(市)中小學同期進度;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
在人員上,新標準要求,校長(行政負責人)管理經驗從“有”提高到5年;特別強調所聘任的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等學科知識的專職教師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不得聘用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含教研人員)。
(城市信報記者 郝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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