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黃偉) 7月9日晚,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601298)發布公告稱,收到控股股東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港集團”)發來的《關于接受無償劃轉威海港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事項的通知》。青島市國資委、青島港集團與威海市國資委、威海港集團有限公司于當日簽署了《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威海市國資委將其持有的威海港100%股權(不含非經營性資產及對應負債)無償劃轉給青島港集團。本次無償劃轉尚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本次經營者集中申報。
無償劃轉
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后,青島港集團將持有威海港100%股權,成為威海港的唯一股東。威海港的主營業務為集裝箱、金屬礦石、煤炭等貨物的裝卸和配套服務、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務、港口配套服務、融資租賃服務、客滾班輪運輸業務等,青島港的主營業務為集裝箱、金屬礦石、煤炭、原油等貨物的裝卸和配套服務、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務、港口配套服務、金融服務等,威海港與青島港在主營業務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同業競爭。
公告稱,考慮到威海港規模相對青島港較小且威海港貨物處理能力較為有限,威海港和青島港在主營業務上的競爭程度有限。此外,考慮到下文所述的青島港集團出具的關于解決和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預期本次無償劃轉不會對青島港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根據公告,為保護青島港的合法利益,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利益,青島港集團作出承諾:
1.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的情況下,按照有利于維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積極規范和發展上述競爭業務及資產,為該等業務及資產注入青島港創造條件,并自威海港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及國有產權變更登記完成后36個月內,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本集團和青島港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序后注入青島港。
2.本集團作為青島港控股股東期間,不會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限制青島港正常的商業機會,不會從事任何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動。
3.本集團作為青島港控股股東期間,將繼續履行本集團此前做出的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相關承諾。



山東港口整合重要一步
根據山東省港口整合規劃,山東省港口資源整合將分“三步走”,2018年3月28日,由山東高速集團控股的山東渤海灣港口集團正式成立,濱州港、東營港和濰坊港的整合大幕就此拉開,打響了山東港口整合第一槍。
第二步是青島港、威海港在完成上市后,以青島港為平臺整合威海港,形成青島港、日照港、煙臺港和渤海灣港四大集團的格局。第三步是適時組建山東港口投資控股集團公司,統籌全省港口業的發展。
2月14日,山東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2019年山東省將加快建設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堅持港口發展一體化、裝備智能化、業態高端化和港城發展協同化,研究制訂《山東省港口集團組建方案》,推進山東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市場普遍認為,此次無償劃轉是山東港口整合的重要一步。而早在2005年,青島港和威海港就已結緣。這一年的12月8日,青島港集團和威海港共同投資設立的威海青威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項目正式簽約,威海青威集裝箱碼頭公司,將統一經營管理威海港集裝箱碼頭。公司初期投資1.4億元,包括兩個已建成的集裝箱專用泊位,岸線總長425米,配套堆場11萬余平方米。
目前,青島港正圍繞著青島建設國際航運貿易金融創新中心,加快由物流港向貿易港,由目的港向樞紐港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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