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報網訊 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青島開始試點房地產建設項目審批前置約談機制,對重點項目進行集體約見項目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環評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就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環保要求以及環評文件質量的審核情況向各方進行通報。
據了解,在房地產項目環評審批及管理過程中,一直以來存在兩大突出問題。一是建設單位和施工承包單位不按審批要求進行建設,由房地產項目違法施工所引發的信訪投訴便成為了環境信訪工作的熱點和難點,群眾的意見較大。二是房地產項目環評文件的編制質量不高,無法起到有效的指導作用,對項目建設也缺乏監督制約作用。
通過約談,一方面將項目建設過程的環保要求向項目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進行當面通報,進一步明確要求,通過加大其違法建設的成本,強化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責任意識。另一方面,當面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通報環評文件的審核情況,可以加大環評單位的工作壓力,督促其提高其環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為使集體約談機制的作用發揮到實處,環保部門還對建設施工環保承諾書進行了較大調整,在原有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由建設單位負責督促各階段施工方向環保部門進行施工申報”、“因揚塵、噪聲或其他環境污染多次被居民投訴或行政處罰,違反了環保部門的相關規定,由建設單位承擔項目竣工后無法通過環保驗收的責任”的內容,強化了承諾書約束性。
房地產建設項目審批前置約談機制的建立,為房地產項目的日常監管提供了新的抓手,對房地產項目環境違法行為起到進一步的震懾作用,有效遏制了房地產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的蔓延態勢,一批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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