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建立由市場決定的民辦教育收費機制,促進我市民辦教育高質量發展。日前,經省政府同意,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我市開展非營利性中等及以下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市場化改革試點),青島中學(包括高新區校區、嶗山校區)成為首批列入市場化改革試點學校,今年秋季開學起,學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的學費、住宿費仍實行政府指導價。
發布
學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通知》規定,同意青島中學(包括高新區校區、嶗山校區)列入市場化改革試點第一批范圍,自2019年秋季開學起,學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發展定位、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并通過合同明示。列入市場化改革試點范圍的民辦學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1號)等有關規定,規范民辦教育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和民辦學校退費制度,落實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主動接受學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群眾的監督。
通知還規定,區市發展改革、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民辦教育收費的監管,督促民辦學校自覺執行教育收費政策,引導學校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保障民辦教育收費改革政策的順利實施,維護學校、學生家長雙方合法權益。今后,我市將在鼓勵試點學校先行先試、探索創新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積累可復制推廣的經驗,推動全市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要求
試點學校應堅持教育公益屬性
試點學校在市場化改革試點過程中應做好哪些工作呢?根據要求,試點學校應始終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在嚴格落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不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等規定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市場化改革試點的有利契機,充分發揮辦學特色和優勢,吸收引進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學管理模式,加大基礎設施和教育教學投入,豐富教育資源供給,加快高品質課程研發、高端人才引進、骨干教師培養,以更加高起點、高定位、高質量的教育成果回饋和反哺社會。
開展市場化改革試點過程中,應注重加強與學生及其家長的溝通交流,及時做好政策解釋和宣傳引導,多方攜手共同推進市場化改革試點工作有力有序開展。試點學校應進一步規范資產運營管理,健全財務會計制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將舉辦者出資、政府補助、受贈、收費、辦學積累等各類資產分類登記入賬,定期開展資產清查,并如實提供辦學及賬務資料,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成本監測、審計調查和監督檢查。
依據
多部法規是政策制定依據
教育關乎千家萬戶,市場化改革試點也備受關注,其政策制定的依據又是什么呢?據介紹,要依據包括《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 〔2016〕81號)、《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 〔2016〕2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發 〔2018〕15號)、《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青政發〔2019〕4號),以及省政府同意我市開展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的函件等。
意義
滿足學生家長多樣化需求
據介紹,開展民辦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試點有利于貫徹落實 “放管服”要求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當前公辦教育總量規模基本滿足適齡學生入學需求、教育資源趨向均衡的大背景下,我市開展市場化改革試點,有利于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通過先行先試,探索創新,形成由市場決定的民辦教育收費機制,推動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流動,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更好地發揮青島作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帶動作用,助力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工作落地落實。
還有利于滿足學生及其家長多樣化、差異化教育需求。多年來,公辦教育主要承擔了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保基本、惠民生的公共服務職能。民辦教育因投資主體、辦學模式、用人機制、分配制度等方面的靈活性,很好地承接了不同學生群體的特色化、差異化需求。我市開展市場化改革試點,有利于滿足目標群體的多層次、個性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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