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科技訊 10月30日消息,有媒體報道稱阿里巴巴將“雙十一”注冊成商標,以防止同行濫用。今日京東發布聲明,稱阿里此舉是在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
京東稱阿里此舉有違開放的互聯網精神和公平競爭原則。“該電商企業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卻試圖將此節日以“合法”的方式據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實在是有違開放的互聯網精神,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這種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實質上限制了廣大消費者本應享有的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參與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與此同時,京東順勢推銷它的618店慶節,稱“京東在明年及未來的618店慶營銷活動中,仍會敞開胸懷,熱忱邀請友商同仁共同參與,良性競爭,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阿里巴巴早在2011年申請注冊“雙十一”商標,在2012年12月獲得第10136470號“雙十一”商標,而且在第35類、38類、41類等相關類別上申請并注冊了“雙十一”和“雙十一”狂歡節等一系列防御性商標,通過商標注冊把雙十一嚴密保護起來。
此前據藍鯨TMT報道,阿里向全國媒體發布《通告函》,要求各大媒體不要為其他電商企業發布帶有“雙十一”字樣的促銷廣告。受此影響,京東等電商或撤換此前在雙十一期間的促銷廣告。
以下是京東公開信全文
各位全國媒體的合作伙伴們:
最近兩周,全國的各大電視臺、廣播電臺、戶外媒體、互聯網媒體的廣告業務人員都在為同一件事情困擾,某電商企業通發了一封《通告函》,措辭強硬地要求各大媒體不要為其他電商企業發布帶有“雙十一”字樣的促銷廣告。
該電商企業聲稱“雙十一”等近幾年全國各品牌商、零售商積極參與的促銷時點/節日是其注冊商標,并以“承擔連帶法律責任”為由讓大家膽戰心驚,當然后續廣告合作也成為其溝通時的重要條件。做媒體廣告人真不容易!相信這也是你們從業十多年、甚至幾十年以來首次遇到的奇事,人生總有奇遇。
11.11(抱歉不知現在能否說“雙十一”)已經成為全零售行業的節日,也是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該電商企業一貫倡導開放和生態,卻試圖將此節日以“合法”的方式據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實在是有違開放的互聯網精神,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這種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實質上限制了廣大消費者本應享有的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參與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當然,該企業可能并不這么認為,也不在意,估計已經習慣了。
我方對于媒體合作伙伴們在此事中的感受表示理解,也對大家的配合和理解表示感謝,一次正常的商業行為卻把大家卷進漩渦里,我們感到十分遺憾。
我方一貫支持良性、開放的競爭,倡導以各自的核心競爭力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作為電商行業的領頭企業,京東今年618大促時,面向全行業發出了“英雄帖”,邀請各位友商、同行共同參與618網購狂歡節,共同為消費者帶去實惠和利益。京東在明年及未來的618店慶營銷活動中,仍會敞開胸懷,熱忱邀請友商同仁共同參與,良性競爭,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共同為消費者帶來最佳的網購體驗,也期待著與各位緊密合作,打造一場真正屬于全行業和全體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
此致
祝商祺!
京東商城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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