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互聯網金融也開始逐步融入現代生活。不過,當下互聯網金融行業里良莠不齊,尤其近期P2P平臺頻傳的跑路事件更將互聯網金融再一次推到風口浪尖。如何將金融創新以及風險控制更好地結合起來已經成為各界探求的目標之一。
10月31日,在由劉鴻儒金融教育基金會、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以及布雷頓森林體系再生委員會聯合主辦的《年會2014·鏡鑒與前瞻:新階段,新改革,新常態》論壇的“互聯網金融專場”討論中,諸多互聯網金融相關人士都參與了討論。
關于金融創新,玖富CEO孫雷認為,互聯網金融創新應該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商業模式上的創新。類似于谷歌跟亞馬遜、Facebook合作,為某一群體提供相應服務;第二類是技術上的創新;第三類則是對服務客群定位的創新。
不過,點融網CEO郭宇航卻認為,就目前來說,如果以傳統金融上的根本性的變革為參照對象的話,那么目前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創新舉措還是比較缺乏的。
“互聯網金融興起的‘寶類’熱潮中的領頭羊——支付寶,它只是利用互聯網進行貨幣基金銷售,可以算作是渠道創新,但是離開互聯網貨幣基金依舊能夠對外發售。”郭宇航表示。
郭宇航認為,按照他的理解,所謂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應該是離開互聯網這種基本媒介之后,難以存續下去的金融產品或者服務。而諸如比特幣、眾籌等產品、服務,它們一旦離開互聯網基本設施和技術,幾乎無法存在。所以互聯網金融創新不僅僅是渠道創新,更應該從本質的革命性的互聯網產品角度出發。
但是對于技術上的創新,郭宇航、網信金融副董事長李靜以及上海金融法律研究院研究員高利民都不約而同地將目標對準大數據。
在如今信息爆發的年代,大數據已經成為各行各業展開針對性分析的主要工具之一。而互聯網金融因其與傳統金融在某些方面較為相似,尤其在風險控制方面,大數據的利用可以更好地幫助互聯網金融公司規避并且及時發現部分問題,如在信審手段方面利用某些行為數據和非結構化數據取代部分傳統機構的方法。
高利民認為,大數據完全可以將其和眾籌聯系在一起,無論是在供應端還是在消費端,都可以利用大數據進行統籌,有效利用現有資源,而在使用現有資源的同時,可以將眾籌概念納入其中,這樣能夠更好地發揮資金的效用。
除了互聯網金融創新之外,如何有效地控制互聯網金融中的風險也是會議的熱點之一。
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國出現跑路、提現困難、詐騙、失聯等問題的P2P平臺數量共計106家,其中浙江共有15家,占據總數的14%。
“從法律角度來說,所有風險跟你的收益成正比,當你期望20%、30%、40%收益的時候,同時考慮保底,或者是沒有任何的風險,或者政府的兜底剛性兌付,是無法保證兩全的,因此有些產品并不適合向普通投資者開放。”上海檢察院金融檢察處處長肖凱指出。
不過,仁和智本資本合伙人陳宇認為,無關乎大數據在互聯網金融風險控制方面的應用,其實互聯網金融風險多與經濟發展周期有關。
“風險控制一定是靠天吃飯的,本質是因為經濟形勢有周期性,而經濟形勢的周期性也一定會使得金融形勢產生不同周期,金融很大程度被經濟決定。當經濟出現風險時,金融風險也就隨之誕生。”陳宇稱。
但郭宇航也表示,互聯網金融興起之后,民間借貸也逐步公開化,逐漸借道P2P平臺而已,這對控制整體金融風險起到了極好的推進作用,所以說互聯網金融最終是服務于監管部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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