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近期地方正申報新一批專項債項目。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對2023年2月PPP清理核查前已完成招標采購程序、有一定收益的未開工項目,如果符合專項債券投向領域且經地方政府認定符合PPP清理核查和整改有關要求的,在確保項目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允許申報專項債券籌集建設資金。
自今年2月全國PPP項目核查以來,財政部PPP項目管理庫已經暫停8個多月,PPP項目由此按下暫停鍵,各方十分關心下一步PPP的走向。
根據明樹數據,截至2022年底財政部PPP管理庫項目10346個,投資額超16萬億元。發改委PPP監測服務平臺顯示,截至2022年底各地錄入PPP項目共8057項,總投資11.6萬億元。
符合條件的存量PPP項目可申請專項債籌集建設資金是處理存量PPP項目的方式之一。東部省份一位地方投融資實務人士表示,因為存量PPP項目已經完成招投標程序,現在如果要變更使用專項債資金建設,出現了重大變更,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已簽訂的合同可能需要調整。而通過專項債進行項目建設后,政府方和社會資本方已不再風險共擔、收益共享,項目已不屬于PPP項目。
PPP領域資深專家張宇表示,這意味著原來招標確定的社會資本方變為施工單位了,項目建成之后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規范引入經營主體運營,原來的社會資本方也可能成為運營主體。專項債項目要求融資與收益自求平衡,但原來的PPP項目并不是,這將是一個難點。
1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稱,把握好工作力度、節奏,2023年2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以及后續新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均應按照本指導意見規定的新機制執行,不再執行2015年5月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
業內人士認為,該指導意見主要還是針對增量項目。在以往的PPP項目中,主要存在三種付費方式,分別是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以及使用者付費。其中,政府付費和可行性缺口補貼這兩類PPP項目的數量和投資額在全部PPP項目中占比超過90%。《意見》明確指出,未來的PPP模式應“聚焦使用者付費模式”。
在此前的PPP項目中,國央企很大程度上扮演了“社會資本”的角色,這也引發了外界對于PPP模式初衷的質疑。此次意見明確,要堅持初衷、回歸本源,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建(含改擴建)項目。
具體而言,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屬性較弱的項目,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關系國計民生、公共屬性較強的項目,民營企業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少數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屬性強且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對清單所列領域以外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可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超11月16日在發布會上表示,新機制有三方面特點:在參與主體上,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在收益來源上,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在操作模式上,全部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其中,最突出的特點就是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
(記者 楊志錦)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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