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山東法院司法救助十年工作情況,并發布山東法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其中,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小玉申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入選。
據悉,下一步,青島法院將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更加深入地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發揮司法救助“紓民困、解民憂、暖民心”作用,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案情簡介】
小玉(化名)系未成年初中學生,被劉某傷害致重傷二級,經鑒定,其構成一處九級傷殘、兩處十級傷殘。經診斷,小玉患有創傷后應激障礙,呈焦慮抑郁狀態。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辦理刑事案件中發現,小玉父親因見義勇為救人犧牲,被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評為烈士。小玉與母親和祖父母共同生活,三人身體均較差,無固定收入。
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明確烈士子女小玉系其重點服務對象。小玉本人受到嚴重的犯罪侵害致身體傷殘,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根據其實際困難程度,萊西市人民法院、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其進行聯動救助。法院工作人員上門辦理了司法救助金發放手續,并邀請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青島市教育局、共青團青島市委等部門共同參與,延伸后續幫扶舉措。當地學校每學期給予小玉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并派教師多次家訪對其進行心理疏導,萊西市教體局對其給予烈士遺屬資助。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對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烈士子女進行救助的典型案例。烈士為國家和社會作出了巨大犧牲,其未成年子女因受到犯罪侵害,生活面臨急迫困難,人民法院與相關部門對烈士子女進行聯合救助幫扶,既體現了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全面保護,也傳遞了崇尚英雄、關愛烈士家屬的價值導向,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貢獻了司法力量。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責任編輯:林紅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