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破解查封不動產處置難題,近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深化機制創新,推動青島市首例“帶封帶押”不動產完成過戶登記及貸款辦理,實現了權益保障與執行質效的“雙提升”。

市南法院執行法官和市中公證處公證員到房產交易中心送達執行裁定書。
在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涉案房產同時存在銀行抵押與法院查封雙重權利限制。長期以來,此類不動產被稱為“死資產”,交易及貸款通道近乎阻塞。若沿用傳統司法拍賣模式,需歷經評估、掛網、拍賣、解封、解押、過戶等流程,周期漫長、流程繁瑣,房產也面臨市場折價風險,嚴重制約執行質效與各方權益實現。
為打通查封資產處置的“最后一公里”,市南法院以青島市《關于開展不動產“帶封過戶”的通知》為指引,創新打造“法院依法審查+公證協同賦能+資金提存監管”一體化工作模式,在充分保障債權人、債務人、抵押權人、買受人等各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允許被查封不動產在保留原有抵押、不解除查封狀態下,依法完成交易與產權過戶登記,打通查封資產處置堵點。
為確保交易公平與資金安全,市南法院建立全流程閉環監管鏈條:事前,嚴格審查案件事實與當事人合意,依法出具相關法律文書,嚴把處置程序關、法律關、風險關;事中,積極對接青島市市中公證處,推動其對涉案不動產開展權屬、抵押、查封等全面核查,在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后辦理公證手續,對購房款實行提存賬戶全程監管,確保交易資金安全可控,同時聯動銀行高效辦理住房貸款;事后,與青島市市中公證處協同推進網簽、繳稅、轉移登記等手續,房款到位后嚴格按照法定清償順序進行償付,切實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兌現買受人交易成果。
通過“帶封帶押過戶”新模式,原本可能耗時數月的房產處置駛入“快車道”,從流程啟動到完成過戶,處置周期大幅縮短。青島市首例不動產“帶封帶押過戶”案件的成功辦理,是市南法院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積極尋求辦案“最優解”的生動實踐,在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同時,盤活“沉睡”資產、提升執行質效,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下一步,市南法院將繼續堅持“如我在執”,拓寬“帶封帶押過戶”處置模式適用范圍,多措并舉推進“執行難”綜合治理,努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趙飛燕
責任編輯:林紅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