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安交管部門持續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百日整治行動,近日,青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市南區大隊在轄區設查車點,重點查處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近期查獲三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據了解,10月27日22時38分許,市南交管大隊執勤民警在寧夏路與大堯三路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小型客車駕駛員存在酒駕嫌疑,隨即對該車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09mg/100ml,駕駛人涉嫌醉酒駕駛。經調查當事人為網約車司機,當天17時左右和朋友在鎮江路酒館飲酒,結束時心存僥幸駕車,不料在途中被查獲。后民警已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1月5日凌晨2時38分許,執勤民警在銀川西路與安慶路查車時,發現一輛黑色小型客車在接近查車點時突然減速,形跡十分可疑,民警當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對駕駛人于某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其身上有明顯酒氣,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56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經調查,駕駛人于某于4日晚在飯店飲酒,結束后心存僥幸駕車回家途中被查獲。根據法律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于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11月9日23時44分許,執勤民警在南京路與西湖路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紅色小型客車駕駛員存在酒駕嫌疑,隨即對該車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45mg/100ml,駕駛人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調查當事人中午在飯店飲酒,晚上駕車途中被抓獲。根據法律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竇某處以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市南交管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酒駕會大幅削弱判斷力、反應力和操作能力,不僅直接威脅車內乘客生命安全,還會對路面行人和其他車輛造成極大安全隱患,極易引發惡性交通事故。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無論何時何地,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張海杰 通訊員 王藝軒
責任編輯:李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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